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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社17年12月新书快递11-《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中的“犹太人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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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中的“犹太人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书号:978-7-300-25084-7
著者:聂锦芳 李彬彬 编
责任编辑:李文
成品:160*235页数:381
纸张:70克玉龙胶
装帧:精装
出版时间:2017-09-15
定价:98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本书卖点
书中涉及文献系国内首次自原文翻译,完整呈现了马克思与鲍威尔之间三次交锋。
辑录了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
北京大学哲学系聂锦芳教授领衔主编。

◆ 读者定位
1、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
2、马克思主义哲学爱好者

◆ 作者简介
聂锦芳,男,1966年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专著《批判与建构:〈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学研究》《清理与超越——重读马克思文本的意旨、基础与方法》《哲学形态的当代探索》《哲学原论——经典哲学观的现代阐释》,主编《“巴黎手稿”再研究:文献、思想与历史地位》《马克思的“新哲学”——原型与流变》《〈资本论〉及其手稿再研究:文献、思想与当代性》等;发表论文180余篇。

李彬彬,男,1983年生,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北京大学和柏林洪堡大学联合培养哲学博士。主要著作有:《思想的传承与决裂——以“犹太人问题”为中心的考察》,参与撰写《马克思的“新哲学”——原型与流变》,译有《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和解构》;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现代哲学》《哲学动态》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 内容简介
本书在国内首次从德文翻译了布鲁诺•鲍威尔的《犹太人问题》《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评讨论犹太人问题的最新著述》《目前什么是批判的对象?》《对〈神圣家族〉的反批评》,以及埃德加尔•鲍威尔的《蒲鲁东》等文献,同时不仅仅限于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而是将《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相关内容也穿插进来,将在“犹太人问题”上马克思与鲍威尔之间三次交锋的文献完整地呈现出来,此外,书中还辑录了国内外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最新论文。读者可以通过对照和辨析加强对马克思思想复杂性及其论证逻辑的理解,进而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学习和研究。

◆ 简要目录
 目录
  再论“犹太人问题”
  ——重提马克思早期思想演变中的一桩“公案”聂锦芳
  
  第一部分卡尔•马克思与布鲁诺•鲍威尔的第一次交锋
  犹太人问题布鲁诺•鲍威尔
  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布鲁诺•鲍威尔
论犹太人问题卡尔•马克思

  第二部分卡尔•马克思与布鲁诺•鲍威尔的第二次交锋
  评讨论犹太人问题的最新著述(1)布鲁诺•鲍威尔
  评讨论犹太人问题的最新著述(2)布鲁诺•鲍威尔
  目前什么是批判的对象?布鲁诺•鲍威尔
  绝对批判的第一次征讨卡尔•马克思
  绝对批判的第三次征讨卡尔•马克思
  
  第三部分卡尔•马克思与布鲁诺•鲍威尔的第三次交锋
  对《神圣家族》的反批评布鲁诺•鲍威尔
  对布鲁诺•鲍威尔反批评的回答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附录蒲鲁东埃德加尔•鲍威尔
  
  第四部分研究论文
  卡尔•马克思与犹太人问题威廉•布朗沙尔
  所谓的丑陋马克思
  ——对一位“直言不讳的反犹主义者”的分析赫尔穆特•希尔施
  完整理解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理论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再解读阎孟伟 
  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
  ——马克思和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的解答李彬彬
  文本研究中的细节解读及其意义
  ——重温《神圣家族》对《蒲鲁东》的分析和评判刘秀萍
  
后记聂锦芳

◆ 上架建议
社科
书摘
 
“人的解放”才是当代最关键的问题
 
马克思不仅通过世俗关系来替代鲍威尔的宗教信念作为观察犹太人问题的视角和思路,通过政治解放、社会解放来化解鲍威尔所提出的借助宗教解放以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出路的“抽象性”,而且更深刻地注意到政治解放、社会解放也只是一个“中介”,较之真正的“人的解放”它也是抽象的。
  
政治解放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内当然是一大进步,但它“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的人的解放方式”,还不是普遍的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政治解放的限度一开始就表现在: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限制;即使人还不是自由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
德文原文是“Freistaat”,原意为“共和国”。在这句话中,这个词在字面上也含有“自由国家”的意思。。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方面,人通过国家这个中介得到解放,他在政治上从某种限制中解放出来,就是在与自身的矛盾中超越这种限制,就是以抽象的、有限的、局部的方式超越这种限制;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得到解放的人仍然只是用间接的方法承认自己,仅仅是通过一个中介(尽管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中介)而使自己得到解放,国家只是人和人的自由之间的中介者。正像基督是中介者,人把自己的全部神性、自己的全部宗教束缚都加在他身上一样,国家也是中介者,人把自己的全部非神性、自己的全部人的自由寄托在它身上。
  
我们知道,人的自由、发展、解放也是鲍威尔的旗帜和方向,而在现代社会中,所谓的人权概念、意识和观念更是大行其道,然而只要“看看所谓人权,确切地说,看看人权的真实形式”,就会发现其中大有诡谲和奥妙。
  
马克思仔细甄别了所谓的“人权”,概而言之它有两方面的内涵及其不同的现实意义:一部分是政治权利,即droits du citoyen,它是与他人共同行使的权利,其内容就是参加共同体,确切地说,就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它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另一部分是个人权利,即droits de lhomme。与 citoyen不同的这个 homme究竟是什么人呢?不是别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的droits de lhomme,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是利己的人的权利,与其他人、与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个人的权利。
  
马克思引用了那部被他称为“最激进的宪法”即1793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的论述指出,droits de lhomme是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具体而言指的是平等、自由、安全和财产等等。他特别强调:“这里所说的是人作为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0.。就是说,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隔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隔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可见,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在这些权利中,人绝对不是类存在物,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人,正像他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一样,被认为是本来意义上的人,是与citoyen不同的 homme,因为他是具有感性的、单个的、直接存在的人,而政治人只是抽象的、人为的人,寓意的人,法人。现实的人只有以利己的个体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真正的人只有以抽象的 citoyen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
  
据此,马克思明确地阐明他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他指出:“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6.政治解放具有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又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而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后来马克思的思想发生过变化,但始终坚持这一观点,他不遗余力地予以强调、深化和推进,诸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对“现实的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思考;在《哲学的贫困》之前“得出一个结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
马克思.马克思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该书更明确提出把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8.的论断;《共产党宣言》中的名言已经为我们所熟知,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反复“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那时人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认为“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6.。可以说,这是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始终的中心线索之一。可惜的是,长期以来,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并没有得到国内学界的理解,直到现在,绝大多数论者仍然把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错误地解释为“人类解放”。这种误解的出现,一方面与过去中文译本的翻译不无关系
最典型的例子,如直到2009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4页)和2012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页)中才得到纠正的译文,“对德国来说,彻底的革命、普遍的人的解放”一句通常被翻译成“对德国来说,彻底的革命、全人类的解放”(1956、2002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3页、第3卷第210页,1972、199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页、第1卷第12页均是如此),但是并未引起学界的注意。;另一方面,也表明不在少数的论者在研读马克思著述时“不求甚解”,根本没有深入马克思的语境、思路和论证逻辑中理解其思想,结果马克思煞费苦心、苦心孤诣的努力就被我们漠视乃至曲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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