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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不正义吗?

2011年09月21日

 

资本主义不正义吗?
——《马克思与正义理论》评介
 
杨宗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审)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马克思的名言。也正因为这句名言,让许多人都从未怀疑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不正义的批判。引人注意的是,斯坦福大学哲学教授艾伦·伍德1972年在《哲学与公共事务》春季号上发表了《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文章颠覆了人们以往的印象。
伍德在文中宣称:“一旦深入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有关资本主义之不正义的详细描述时,我们便会立刻发现,在他们的著作里,不仅根本没有打算论证资本主义的不正义,甚至没有明确声称资本主义是不正义或不平等的,或资本主义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资本主义虽有种种明显的缺点,但它在正义问题上却并未犯错。对马克思而言,无论资本主义可能是什么,它似乎都不是不正义的。”[1]此言一出,立即在英美国家左翼学者中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一场持续30年之久的争论。
表面上看,争论似乎是围绕一个核心的令人费解的悖论展开:一方面,马克思似乎明确地否认资本主义为不正义,并且批驳那些以正义话语批判它或倡导另一种正义观的人,如皮埃尔·蒲鲁东(Pierre Proundhon)和费尔南·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另一方面,马克思自己的著作中充满了一种道德愤慨,这种愤慨明确地提出了这种基于正义的批判。但这只是争论的表面现象,在这些争论的背后,其核心是如何理解马克思的正义理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理解全面争论的枢纽,它不仅对于西方学界,而且在当代中国的学术语境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正义概念一直是政治理论家最为关注的重要概念之一。自柏拉图起就是如此,他在《理想国》中用了十个章节来界定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而亚里士多德则在《尼可马可伦理学》中把正义看作德性的总体。在当代,正义理论依然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学的主流话语,具有极强的学术号召力。其鲜明例证便是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后所产生的巨大反响,它带来了70年代以来整个西方世界的社会—政治学和规范伦理学的空前繁荣,以至在欧美哲学界乃至整个学术界形成布赖恩·巴瑞所说的“罗尔斯产业” [2]的学术景观。但在西方的一些学者眼里,“柏拉图的正义概念是令人关注的,但基本上是错误的,罗尔斯的正义概念让人着迷并令人钦佩,但它不合时宜而且抽象深奥,只有卡尔·马克思才是最易于理解的理论家,他追求概念的清晰明了”[3]。而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所具有的指导地位和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殊魅力,中国学者在进行伦理学和政治学研究时,更是不能不到马克思那里寻求答案。特别是公正正义概念已经写入中央有关文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对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研究的重要性就更加突显出来。
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惠斌、李义天选编的《马克思与正义理论》一书,该书为万俊人教授主编的政治哲学丛书中的一种,收入了西方学者(主要是英国、美国、加拿大学者)在这场争论中的有代表性的文章,一方面呈现了西方学界这场争论的概貌,另一方面在更深的理论层面上探讨了马克思的正义理论。
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集中收入了论辩双方代表性的理论文章,既包括艾伦·伍德的《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也包括他的反对者齐雅德·胡萨米的《马克思论分配正义》,以及其他回应文章。艾伦·伍德提出,马克思是根据正义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的功能来看待正义概念的,因此,对马克思来说,交易或制度的正义与否,将依赖于它们与它们所隶属的那个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由此他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谴责并没有依靠某种正义概念。而齐雅德·胡萨米的《马克思论分配正义》则针锋相对地认为,马克思有效地运用按需分配的正义原则来评价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在制度上违背了该原则而是不正义的。资本主义的剥削及其相应的收入分配情况,不仅侵犯了社会主义的正义原则,而且由于它没有给予工人足够的收入以满足其需要而违背了共产主义的正义原则。而资本主义的财产权和收入分配的不正义是和不平等联系在一起的:阶级力量和生存机会的不平等;也是和不自由联系在一起的:工人被迫出卖他的劳动力,贡献剩余劳动,社会成员没有集体地、合理地控制公共事务,尤其是他们的生产制度。
第二部分则是对争论的回顾与反思,如诺曼·杰拉斯在《关于马克思和正义的争论》中,分别回顾了否认和认同马克思把资本主义谴责为不正义的文本及其观点,并将相关的文献资料罗列于文章的注释中,文章的最后作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以及支持这些结论的论证。凯·尼尔森在《马克思论正义:对塔克—伍德命题的重新审视》将伍德以及艾伦等视为一派,胡萨米和杨等视为另一派,在他们的观点的评述中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第三部分为理解马克思的正义理论。美国学者康涅狄格大学哲学教授罗杰·汉考克认为马克思并没有明确的正义理论,他在《马克思的正义理论》一文中以其自己的理解展示了马克思所隐含的正义理论。国际哲学联合会主席、美国普度大学哲学教授威康·麦克布莱德则不仅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正义理论,并试图从平等、自由和合理性这三个术语的角度来澄清马克思、恩格斯的正义理论,而且探讨当代学者罗尔斯以及《没有罪恶与正义》的作者沃尔特·考夫曼的正义理论。而加拿大劳伦森大学政府学系教授阿兰·莱文则从类存在的角度解读了马克思的正义思想。
第四部分为马克思正义理论的现代建构。杰弗里·雷曼在《马克思正义论的可能性》中试图说明罗尔斯正义论与马克思的理论之间(至少在方法上)存在一种“合作”的可能性,他为其可能性进行辩护的马克思的正义论不仅是一种描述性理论,也是规范性理论,即一种说明在所有人类社会中什么是真正的正义的理论,在他看来,这样的理论无论是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武器,还是作为后资本主义社会防御新压迫形式的盾牌,其价值都是无可争议的。美国马里兰大学哲学系教授安德鲁·莱文和美国美利坚大学哲学和英国牛津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教授斯图亚特·怀特分别从分配和需要的角度探讨了马克思的正义理论。
总之,全书的选文极具代表性,较为全面地再现了这场关于马克思是否认为,资本主义不正义的争论,并且收入了西方学界对马克思的正义理论的前沿性的研究,为我国学界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正如该书编者所说,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尤其是那些研究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学者,不管他们是是否已经发表过有关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文章还是正准备发表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文章,都需要认真地研读这里的文章。研读这些文章对于那些在正准备进行和正在准备以反思的态度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人来说,都是一个能够促使自己的研究走出素朴意识的捷径,是一项研究工作开始前的必要的资料准备。至于“资本主义不正义吗”这个问题,读者也会在读完该书对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理论有了初步的认识之后,得出自己的结论。
 


[1]
《马克思与正义理论》,1页。
[2] 赵敦华:《劳斯的〈正义论〉解说》,2页,(香港)三联书店,1988。
[3] 《马克思与正义理论》,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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