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睿族》
作者:周莹
正是寒冬,回乡,参加祖父的忌日。天很冷,老家已经废弃的院落显得更为寥落,随着大片大片的雪花落下,稀疏的蒿草横七竖八地倒在一角。突然,我就想起萧红在《呼兰河传》中的那句话来:“我家的院子很荒凉的。”
事实上,童年时它不是这样。那时,祖辈们还健在,房屋是新修的,那只大黄狗还没有走丢,傍晚大家还保留着串门的习惯,小小的院子无比热闹、充满笑声还有我们对长大后的无限憧憬。
我曾无数次和朋友描述过这个场景。而当多年后,我置身其中的时候,方才感觉到那种诗意与浪漫的矫饰。故乡其实是有多个的。童年未经世事,茫然无知时的故乡,清新、澄澈,无比单纯。出走他乡后,故乡成为精神的羁旅,遥远也陌生。当我们在年末或假日归去时,它又摆出又一幅怪异的面孔,嘈嚷、凌乱、荒芜或冷漠。随着年岁渐长,面对它,情绪也愈为复杂——我们身处一个激变的时代,“现代化”的利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乡土,“故乡正在沦陷”、“土地已经黄昏”这样的感慨已经成为无法辩驳的定槌之音。
也许正因为此,近年来的阅读市场上,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乡村叙事——或凭吊、或追忆、或惋惜。往大了说,受制于历史与环境,如杨显惠笔下的夹边沟;受制于时代变迁人事更迭,如梁鸿记录的梁庄;再往细了说,则是民族劣根性、乡野本性等在时代大域的极致表现,如杨献平笔下的南太行。
如果说故乡在我们的远方叙事里参杂了过多的个人情感而显得格外诗意,那么当我们真正重返故乡,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而不仅仅站在外围去窥视或俯视时,对它的体悟则要真实和可靠地多。让我们随意翻开《生死故乡》的任意一篇,这种在场感、粗砺感以及生鲜感,都脆生生地冲击我们对故乡的固有认识,所有冷静的、克制的乡野叙事,都凸现出强烈的地域色彩和非常宝贵的微观形态——男女偷腥、换丧嫁娶、妯娌互斗这些乡村环境中最本真的细节都完整地保留着。
我想起有次和朋友闲聊,说起农村。朋友说:“现在有的地方,真是不该再存在了!”我惊诧于他的骇世直言,忙问何故。他说起在河北农村调研时看到的整个村庄的残破——青壮年们都出外打工了,剩下的除了老人,竟都是些生活无着、身体残疾或有着智力缺陷的人,他们生活困苦,即便是解决了温饱,也因自身缺陷在乡邻间饱受责难,甚至缺失了人之为人的尊严。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我想如果仅仅把他们的生命称作卑微或者缺乏尊严是不够恰当的。在浩瀚的北方大地上,卑微如草芥的人民实在太多了。他们在贫瘠的土地上耕耘收获,时而饱尝命运与天地的责难,时而被同类摧残、践踏和剜割,时而因子女与未来偶尝喜悦,遍布其生活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勾连、撕扯。
在《生死故乡》一书的楔子中,杨献平这样写道:“我的这一些文字,首先是人的,而且关乎大时代下如草芥之人群的生存史和精神史。人世间的阳光雨露总是自然赐予他们的,而他们,在得不到任何尊重与尊严的卑微生存当中,却总是以各种方式对同类进行刀子一样的践踏与剜割。人自身的幽深、离奇、多样、复杂,匪夷所思,也理所当然。我希望,我书写的,是一方地域及其人群的,也更是这世上每个人的。因为,世上最大的事情应当是人的尊严与生命的折断与自渎、确立与沦陷。”
我想,写作不止是才华的流露,更是态度的呈现。《生死故乡》让我看到了生之为人对生命的敬畏,对故土的精神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