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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莫地的变迁:内城贫困区整体改造与社区治理研究
书号: 978-7-300-14699-7
著者: 孟翔飞
责任编辑:张海霞 龙明明
成品: 170*228 页数: 324
纸张: 70g胶
装祯: 平装
出版时间: 2012年6月1日
定价: 59.00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本书卖点
1. 这是一位经济学者从社会学的视角研究“城市住房问题”的新成果,提出了对中国城市化走向的独特思考。
2. 作为一本关于老城区改造的专著,它不仅让我们学习了一个城市社区的规划和变迁,更让深入触探和挖掘到其中城市文化的的保护、改造和提升。
◆ 读者定位
1. 大众
2. 社会学专业的师生:作为社会学学科读物
3. 城市规划或建筑专业师生:城市规划学科的读物
◆ 作者简介
孟翔飞(1966—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二级警监、教授、辽宁省教学名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后、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兼任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经济社会理事会专家、中国社会学博士后联谊会副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所特聘研究员、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入选辽宁省第四批“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中国区域经济开发专家库、辽宁省著名经济学者50人,主要致力于区域经济、城市社会学等方向的研究,出版著作6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
◆ 内容简介
现代都市的贫民区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现象。本书所涉及的棚户区问题,与发达国家不同,虽然也同样成为城市特定贫困人群的聚居地。但棚户区“问题”并不能这样被简单的解读,内城贫困区本身是中国城市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但因为其处于城市秩序结构比较边缘的位置,才成为“改造”的对象。棚户区“改造”是工业化过程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而言之,通过正确地解读棚户区改造与治理的问题,能够从多元理论的层面上诠释“经济以何种方式影响社会生活”,而特定经济人口的“贫困化又以何种方式反作用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一个社区整体变迁的背后一定有来自外部力量的推动才能够得以顺利实施,这就是权力效应。布洛维认为,权力效应通过支配、沉默、对象化和规范化影响到干预、过程、结构化和重建。本报告从“国家—市场—社会”的框架脉络中,以莫地棚户区为个案,去厘清棚户区如何成为“贫困区”的历史过程,以及在这些历史脉络下,国家是如何“回归”,并且在空间—社会发展的公共政策中展开其权力,国家、社区分别居于怎样的位置和扮演何种角色;在社会转型的制度变迁背景下,政府角色与棚户区的贫困化以及内部秩序边缘化之间存在怎样的动态关系;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如何整合“国家—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在棚户区改造以后,国家力量在回归社区的新秩序建构问题上将起到何种的作用以及如何应对后棚改等一系列问题;最后,考察“国家—市场—社会”三者如何通过“空间”重塑,渗透到城市化发展的各阶段,渗透到社会边缘地域和棚户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 简要目录
第一章 导论
1.1问题的提出与理论假设
1.2若干概念的界定
1.3研究思路和意义
1.4研究方法的选择
第二章 研究综述与理论框架
2.1国外城市贫困理论研究综述
2.2城市贫困区与边缘社区共同体
2.3城市贫困区与“空间”的引入
2.4“国家—市场—社会”视野下的城市贫困区研究
2.5国内城市贫民区研究现状
第三章 “社区变迁”的研究方法——拓展个案法
3.1当代释义学
3.2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3.3作为方法的“反思”
3.4拓展个案法
第四章 寻找个案——莫地沟的变迁
4.1莫地社区概况
4.2莫地社区的空间变迁
4.3莫地社区居民生活方式的变迁
4.4莫地社区一个普通家庭的变迁
第五章 棚户区形成的历史过程及其“结构化”
5.1棚户区的历史背景分析
5.2 棚户区改造的“结构化”分析
第六章 棚户区改造的第三种力量——社区归位与回应
6.1社区归位——礼俗社区抑或法理社区
6.2莫地社区治理与回应
6.3社区治理成本的支付——“消费者失灵”
6.4低水平社会保障功能的社会支持网络
第七章 “后棚改”的多米诺效应、问题及对策
7.1内城贫困的扩张——过度城市化
7.2棚户区改造——深度城市化背景下内城贫困区治理
7.3 棚户区改造的成果
7.4棚改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7.5后棚改问题——居民生活与社区规划
7.6棚改的软环境建设
7.7内城贫困区治理的中国经验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 上架建议
人文社科类:_社会科学
建筑类:城乡规划或市政工程等
书摘
特纳在他著名的《戏剧、场景和隐喻》中,提出了反结构(anti-structure)和社域(communitas)的概念,其中心思想是:过去的社会分析,强调社会的结构,离开结构社会就是混沌的无序状态。这是误解。社会是一个过程,我们必须学会把社会看成一个连续的流动,一个危险的潮汐,永不停止和消亡。正式的即想象上是稳定的结构只有通过这种给予结构能量的流动,才变成可视察的。
1.1问题的提出与理论假设
1.1.1棚户区社会现象的提出
现代都市的贫民窟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现象。早在1890年,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雅各布?A?里斯(1849—1914)就已经关注到纽约下东区的贫民生活,其著作《另一半人怎样生活》(1890)就促使官方通过立法对经济公寓进行改革。1902年他在《与贫民窟作斗争》一文中发出“要么我们消除贫民窟,要么贫民窟将我们消灭,二者必居其一”的呼声。里斯强烈呼吁政府尽社会福利的责任,改善城市贫困状况以最终消除贫民窟现象。近年来,贫民窟数目因第三世界城市人口膨胀而大幅增加,根据联合国人居署2006年报告,英联邦国家的贫民窟住有3.27亿人,接近当地人口的六分之一。在1/4的英联邦国家之中(11个非洲国家,2个亚洲国家,1个太平洋国家),超过2/3人口居住在贫民窟,其中很多国家仍在急速城市化,这是几个世纪以来的世界性现象和话题。预计至2030年全球将有约20亿人口沦为贫民窟居民。
刚刚迈入21世纪,中国提出了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战略举措,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继沿海开放、西部开发战略之后,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考虑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在“振兴”战略实施和深化过程中,必然会触及到体制、机制、文化、历史沉淀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作为振兴的“伴生现象”,棚户区社会现象逐渐凸显出来。
棚户区现象,虽然与一般意义的贫民窟不同,但同样是城市特定贫困人群的聚居地。当然,棚户区“现象”不能被简单地解读为一个老工业城市的边缘地区,棚户区本身就是工业化过程中城市秩序的一个部分。棚户区“改造”就是那些再工业化过程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部分。大而言之,通过正确地解读棚户区现象以及棚户区改造,能够从多元理论的层面上诠释“经济以何种方式影响社会生活”,而特定经济人口的贫困化又以何种方式反作用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人们已经用不同的方式将棚户区改造的文化内涵提升为“棚改精神”。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棚改现象”不仅仅在辽宁,在东北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这个影响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迅速地波及到每一个老工业基地的棚户区和那里的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
截止到2010年,如果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发布实施算起,老工业基地振兴已经7年;如果从“三年脱困” 算起,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已经12年;如果从城市改革算起,以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为标志的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之路已经26年。7年来的振兴经验与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经验相比显得“局促”一些,但是,如果把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看作是改革开放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则需要在实践上检讨多年来的得失,在理论上总结提升“振兴”的一般经验。本书所谓的“振兴经验”主要就如何认识、理解振兴这一社会行动的实践意义与理论价值而言的。这一“经验”的体制、地域及典型特征,是“中国经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就公共政策层面而言,关于振兴的目标,中共中央11号文件提出了8条,其中,涉及到经济方面的占7条;涉及到体制机制的1条;涉及到社会方面的2条。辽宁省的“振兴规划” 提出基本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目标的“六个标志”,其中,涉及到经济方面的4条,体制机制的占1条,社会方面的占到2条。从关于振兴目标的界定中可见,振兴正像现代化一样,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涉及的内容远远大于经济增长本身。“经济由科技创新驱动转变为区域和地方发挥根本性作用的新模式。这些过程,同时发生并相互依存,意味着内部因素的作用明显增强。区域和地方发展变得独立性更强了,不像以前那样完全依赖上层的决策,例如国家的行政机构或经济机构”(杜鹰,2007)。我们如果把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种,那么内部因素的振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振兴。无论从政策的目标取向,还是从振兴的效果上看,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应是全面的振兴,是从产业振兴到社会振兴,全面振兴是前提。
笔者主持了2007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委托重点项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若干成功模式研究》(批准号为L07WTA011)。其中,“社会振兴” 经验是笔者思考和研究的重点问题。而在“社会振兴”经验中,棚户区改造由于其巨大的社会影响,成为首先考虑的研究子课题之一。
站在“全面”振兴的高度,总结振兴经验,就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发展,也是社会方面的进步。所以估价振兴经验的价值就需要一个综合的评价体系,一个包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环境改善的指标体系和模型建构。本研究主要考虑振兴中的社会经验,而这个方面最大的成就,发端于辽宁抚顺的棚户区改造。
1.1.2对“棚改”问题的思考
2006年12月15号的《光明日报》报道辽宁抚顺棚改“两年圆了半个世纪的梦”。2007年2月5号的《光明日报》报道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是“一步跨越50年”。
棚改“一步跨越50年”的社会事实,使得棚改新区的居民生活方式、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但是,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什么非得要拖到50年后来解决呢?在“振兴”这个时间节点上发生了什么,使得这个巨大的“跨越”得以完成?具体到抚顺的莫地社区,这个社区的空间转换是如何发生的?空间转换之后,莫地社区居民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些没有变化?
套用柯林斯的分析方式:(1)需要对棚改为什么在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方式发生作出解释;(2)对棚改得以发生的条件是什么,“振兴节点”以前没有发生的原因做出说明;(3)这项庞大的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的生成机制分析。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是本项研究的出发点,也是贯穿整个研究的主线。从问题的来源上看,上述问题来源于当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而不是来自于文献,来自某一领域的早期研究或理论。
如果梳理一下这些问题,会发现这样一个围绕问题的逻辑。首先是时间,为什么是这个时间(振兴节点)?其次是空间,是什么力量使得棚改在这么大的范围内得以推进,棚户区为什么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迅速的在全国的范围内消失?再次是社会生活和社区治理,棚改之后居民的生活的变化?国家责任回归下市场和贫困社区行动—治理的逻辑?国家—市场—社会如何应对棚户区改造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通过时间分析的是棚户区改造的历史逻辑,类似于记叙文中写作的时间地点人物描述一样,如果我们把棚户区改造看做是一个故事,那么这个故事从哪儿开始的就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当然为什么是这个时间而不是别的时间,这也是一个很关键的时间问题的反思。地点就是空间的转换,居住空间的转换。这个空间转换的是如何发生的,哪些力量推动了这次伟大的转换。人物就是棚户区的居民,他们是转换的主体,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他们如何回应这个转换,如何投入行动和力量?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提升吗?简单地说他们生活得好吗?时间——地点——人物的逻辑线条,就是本项研究的问题逻辑。
“要截获和破解这样的隐秘或社会生活的密码,就迫使人们由宏观的结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否定宏观的社会结构分析)转向赛尔杜(De Certeau)所说的‘微小实践’(Minor Practice),即一种构成社会生活基础的社会过程。社会‘隐秘’往往就隐含于其中。”(孙立平,2005)
本书试图将跨越“时空”的这样的一个棚改问题,转向一个“微小”的棚户区——莫地社区的研究,研究这个棚户区变迁的社会过程。这项研究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探寻空间转换之后的社会生活。
1.1.3基于解释的理论假设
解释学已经说明了,时间间距使得人们不可能回到古老理论的“情景”中,我们必须在我们对古老理论的解释中,发现新的意义。当我们发现一个经验事实与我们所持有的理论不一致的时候,任何科学都要作出说明和解释,如果旧的理论不能够解释“新问题”,那么就必须创新理论,而不是否认事实或者案例。
本书的主要任务就是:对空间转换进行社会思考。美国后现代地理学家爱德华?苏贾提出,“空间”本身并不是纯粹抽象的客观物质体系,它也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它是历史和社会的产物,是由社会组织生产创造出来的;同时,空间是建构时间(历史)的前提和中介、也是社会行动、社会关系的前提与中介。
按照柯林斯式的提问,需要对棚户区“研究”自身做进一步的解释。虽然在没有展开研究之前,已经进行了系统地思考,但是从研究程序上说,需要提供一个基于解释的理论假设。这个理论假设要建立在对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前人的研究做一个“进一步”的分析,从而为自己的研究提供一个理论层面上的“逻辑”基础。关于前期理论研究的追溯,以及不足的研讨,在后文中会有专门的研究。这里只做一个基本属于“意向性”的理论假设。
回到柯林斯的提问,为了实现“社会学能对事物为什么在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方式发生作出解释”这个目标,就需要解释棚改为什么在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方式发生的问题。那样就需要思考棚改当下,时代背景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也是思考“棚改”过去不能,以及现在可能的原因之一。当然这只是充分条件,没有时代背景这个大环境的变化,棚改是不可能发生的。那么这个时代背景是什么呢?是老工业基地振兴吗?当然振兴可以作为背景,但是振兴也是一个值得中国社会学界研究的新的社会现象,也就是说,振兴背后还有更“本质”的东西作为支撑振兴的背景,进一步的思考就是“振兴”的背景,是什么支撑了振兴。因为振兴之前,作为政策面上,辽宁省委省政府也曾经提出过“二次创业” ,这种类似于振兴的提法。但是,在那个环境下,大规模的棚改并没有发生。如果说是因为中央政府的振兴政策惠及的结果,这种解释也是不全面的。中央政府从建国初期就对辽宁老工业基地给予巨大的政策支持,但是,这种支持反而是导致大量棚户区存在的主要原因。如果说一个支持重点是工业建设导致了大量棚户区的产生,另外一个支持(我们在前文探讨过的关于振兴的11号文件)也是主要关于产业振兴方面的,但是为什么两个政策支持的效果不一样呢?所以说简单地说振兴是“棚改”的充分条件,这个考虑不全面,是否还有另一个原因或条件:治理理念和机制发生了变化,在经济高增长之后,员工问题、人的问题成为高增长必须付出的社会代价,员工问题进入治理框架。
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表面的政策支持,在于政策支持的背后。完全有理由假设,公共政策所运用的机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所以才会导致政策的效果不一样。这就是柯林斯的第二个提问:“我们探求人类互动中的基本生成机制,不同社会的所有特征都源自它。”也就是说制度发生了变化,所以政策的效果会不一样。从宏观经济环境上看,中国经济最大的变化或者说是根本性的变化就是中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向了市场经济,这个变化是其他社会变迁的一个前提。冷战时期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代名词,市场经济则是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志。虽然最早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家来自欧洲,奥塔?锡克、兰格、科尔内、布鲁斯、利希奇金等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计划是主观的,而市场才是客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计划就是要遵循并掌握市场所展开的那种客观过程。中国的改革开放彻底改变了这个简单的划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1993)。
计划和市场都是配置资源的方式。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国家配置资源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单一的行政手段,所以这种调控是“单向度”的,简单一点说管得了供给,就管不了需求。计划经济的跷跷板永远是非均衡的。萨缪尔森认为:“市场经济是一架精巧的机构,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无意识地协调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它也是一具传达信息的机器,把千百万不同个人的知识和行动汇合在一起。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无能为力,牵涉到上百万未知数和关系的问题。没有人去设计它,它纯然是被演化出来的。像人类社会一样,它总在变动。但是,它经受了任何社会组织的最基本的考验——它能够生存下来”(萨缪尔森、诺德豪斯,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