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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社12年6月新书快递11-《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比较研究》1.doc

201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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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比较研究(法律科学文库;“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_________             
书号:___978-7-300-15623-1___________
著者:_____王春燕___________       
责任编辑: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___________页数:__245____
纸张:___________
装祯:___平________
出版时间:___________
定价:____48.00元_______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本书卖点
_______对于平行进口这一被认为是国际贸易领域
最扑朔迷离的问题,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规制方法做出评价,
并对我国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和意见。_________________

◆ 读者定位
1、__________大专院校的研究人员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知识产权专业、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作者简介
_王春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毕业于浙江大学(时为杭州大学,1984年)、北京大学(1986年)及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1996~1997年以及2003~2004年曾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研究,并是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首位张伟仁学者。发表《论知识产权的属性》(1996年)、《作品中的表达与作品之间的实质性相似》(2000年)、《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2003年)等多篇论文,主持完成译著《知识产权许可》(2003年)、英文作品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chievements, Challenges and Prospects for Development (UNESCO, 2011)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内容简介
   在国际贸易领域,平行进口现象由来已久。这是一个因知识产权而引起的国际贸易问题。它被视为国际贸易领域中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最扑朔迷离的现象之一。 平行进口一般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或者独占被许可人授权,将由权利人自己或经其同意投放某一特定市场的产品,向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所在国或地区的进口。它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贸易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冲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自由化之间的矛盾。本书在现有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框架,同时采用多种研究方法,通过多元的视角深入、系统地研究平行进口问题。在对问题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关注对问题进行正当化方面的分析论证,即为什么及怎么样,着力构建一个清晰的理论框架及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简要目录

第一章 平行进口概述
第一节 何为平行进口
一、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平行知识产权
二、平行进口与灰色市场
三、平行进口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第二节 平行进口的发生机制
一、多边贸易体制———平行进口发生的制度性前提之一
二、许可证制度和跨国公司制度———平行进口发生的制度性前提之二
三、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存在的价格差———平行进口发生的经济诱因
第三节 平行进口中的权利冲突
一、知识产权与产品的相关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二、货物所有权的移转与知识产权的移转
三、权利间的制约与利益的平衡
第四节 平行进口之利弊及合法性分析
一、平行进口的利弊分析
二、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禁止与允许之间
第二章 权利穷竭原则分析
第一节 权利穷竭原则的概述
一、权利穷竭原则的含义
二、权利穷竭的决定性因素———同意
第二节 被“穷竭”的权利
一、知识产权中的权利群(bundle of rights)
二、被“穷竭”的权利
第三节 权利穷竭原则的理论基础
第四节 权利穷竭原则的空间效力范围
一、权利穷竭原则空间效力范围的表现
二、有关权利穷竭空间范围的不同解释及其理由
第五节 TRIPs与权利穷竭原则
第六节 从不同角度看国际穷竭原则
一、从与地域性、独立保护这两项原则的关系看国际穷竭原则
二、从WTO多边贸易体制看国际穷竭原则
三、从利益分析角度看国际穷竭原则
第三章 识别性标记权与平行进口
第一节 商标的概念、功能以及商标权的内容
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功能
三、商标权的内容
第二节 商标功能与平行进口
一、来源表彰功能与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
二、品质担保功能与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
三、有关商品之间的区别
第三节 商标保护的双重目的
一、商标保护双重目的的含义及其历史演变
二、商标保护双重目的理论在平行进口案件中的运用
第四节 假冒、“搭便车”与平行进口
一、平行进口中的假冒问题
二、平行进口中的“搭便车”问题
第五节 普遍性原则与地域性原则
一、普遍性原则及其在平行进口案件中的应用
二、地域性原则及其在平行进口案件中的应用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创造性成果权与平行进口
第一节 对创造性成果的保护模式
第二节 专利权与平行进口
一、进口权与平行进口
二、专利产品平行进口中的利益平衡
三、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规制方法
第三节 著作权与平行进口
一、有关规制著作权产品平行进口的立法例
二、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基础与平行进口的规制
第五章 许可协议和销售合同对平行进口的调整
第一节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一、许可协议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种类
三、独占许可协议的效力
四、许可协议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默示许可原则
一、默示许可原则及其起源
二、默示许可的一般标准
三、默示许可原则在平行进口领域中的应用
第三节 通过许可协议和销售合同约束平行进口
一、权利人的意思表示———同意及其意义
二、许可协议中的区域限制及其对平行进口的约束
三、销售合同中的地域限制对平行进口的约束———以英国和日本的判例为例
第四节 对区域限制的竞争法规制
一、区域限制的性质
二、契约自由原则与公平竞争原则之协调
第六章 比较与借鉴———有关平行进口的规制与争议之解决
第一节 对其他国家及地区现有法律规制方法之分析与评价
一、多元化格局
二、协调化解决方案
三、多重价值的选择
第二节 我国平行进口现实与法律规制之必要
一、平行进口的现实
二、法律规制的必要
第三节 平行进口的规制与争议之解决
一、借鉴现有的法律规制方法
二、争议之解决
参考文献
后记
◆ 上架建议
________法律  学术著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书摘
前言
在国际贸易领域,平行进口现象由来已久。这是一个因知识产权而引起的国际贸易问题。它被视为国际贸易领域中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最扑朔迷离的现象之一。 ① 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a-tion,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译为“平行输入”),一般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或者独占被许可人)授权,将由权利人自己或经其同意投放某一特定市场的产品,向知识产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所在国或地区的进口。它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贸易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冲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自由化之间的矛盾。随着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关系的愈益密切,平行进口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签订,知识产权成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更加密切。WTO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为各成员之间的贸易提供充分的竞争机会,它被视为一套致力于开放、公平及无扭曲竞争的规则;而促进公平竞争是其基本原则之一。 ① 在《建立WTO协议》的序言中,WTO的目标被表述为:“扩展商品和服务贸易”,“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歧视待遇”,并“发展一种综合的、更有活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与此相联系,它所确立的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是:“出口货物一般应被允许完全自由地输入进口国。”根据WTO协议,除某些例外情况,贸易自由化的承诺普遍适用于所有成员。 ②
把知识产权纳入WTO的框架内,意味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须服从于国际贸易和竞争的规则。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这种关系体现在TRIPs序言所申明的目标之中,即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阻碍,促进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和充分的保护,并保证实施知识产权的措施和程序本身不成为合法贸易的障碍。这一目标与WTO的目标完全一致。而知识产权与竞争的传统关系,尤其是权利穷竭与平行贸易问题,开始在全球治理的层面上发生转变,使人们通过新的视角讨论存在已久的问题。 ③
平行进口反映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既包括知识产权人、消费者、平行进口商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中小企业和跨国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甚至还可能包括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既包括私益之间的关系,如知识产权人与平行进口商之间的关系,也包括私益与公益之间的关系,如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平行进口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既涉及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又涉及国际贸易的实践问题;既涉及有关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也涉及有关的区域性条约和国际条约,尤其是WTO协议。它是一个融合了理论性和实践性、国内法和国际法的问题。
平行进口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问题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权利穷竭原则”;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独立性原则;知识产权的许可制度。在有关许可的问题上,还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关系问题。研究这一问题,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基本理论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平行进口涉及许多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理论问题,在国际层面,迄今为止,对此问题尚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有关的国际条约如TRIPs对该问题也未置可否。 ① 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对该问题的态度则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例如,在亚太国家和地区中,日本、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倾向于允许平行进口,其中,日本和新加坡还被视为最自由的平行进口区域;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则对涉及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产品采取不同的做法。例如,对于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未予以禁止,其中,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对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持赞同态度 ②;而对于著作权产品的平行进口,则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如澳大利亚 ③ 和新西兰允许 ④ ,而我国台湾地区则禁止。 ① 与其他亚太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大陆有关平行进口的立法最为欠缺,目前尚无有关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判决。 ② 这一问题在中国大陆只是最近几年才引起注意。 ③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关系的日益密切,我国加入WTO后也会面临诸多的国际贸易新课题,其中包括越来越多的平行进口问题,对此实行恰当、稳定的法律调整已经日益急迫。与此同时,面对当前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国际条约对这一问题所采取的纷繁复杂的态度,我国对该问题应采取哪种做法,才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国际潮流,就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研究这个问题,对于我国今后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以及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平行进口问题逐渐引起西方学者的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该问题一直是知识产权领域中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 ④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欧盟、美国、日本、我国香港及台湾地区,这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目前,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该问题的研究现状表现出如下特点:第一,在有关平行进口合法性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至今尚无一致的意见;分歧主要源于对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即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独立性,以及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权利穷竭原则的不同理解。第二,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取比较法的方法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相关法院(如欧洲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日本最高法院以及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等)的典型判例,讨论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第三,开始从原先的主要以“权利穷竭”原则为中心的研究转向多元化的既从权利穷竭的角度,也从合同法的角度的研究,探讨合同约定在相关问题中所扮演的角色。
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陆续出现研究平行进口问题的著述,从国内有关平行进口的文献看,平行进口领域中的相关概念尚待厘清,各种学说和规则相互之间的关系尚待梳理;大部分研究仅仅选取了知识产权中的某一项权利作为研究对象,如涉及商标权的平行进口问题,而欠缺对平行进口的共性问题的研究;在研究视角上,主要以“权利穷竭”原则为中心,缺乏多元化的研究视角;在研究方法上,多局限于条文意义上的法律比较,缺乏对各国及地区不同的立法司法实践的实质内容及其背后的社会原因的比较分析;在研究结论上,或者停留在非此即彼的二元选择上,或者因缺乏充分的论证而使其说服力受到影响。此外,还存在一种值得注意的因比较研究中的偏差而导致的研究结论上的轻率与矛盾。 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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