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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社13年9月新书快递04-《实现正义的选择与规范》

2013年09月06日

请点击下载:

/UploadFiles/XXGL/2013/9/人大社13年9月新书快递04-《实现正义的选择与规范》1.doc

 

书名: 实现正义的选择与规范(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             
书号: 978-7-300-17958-2
著者:洪冬英      
责任编辑:黄丽娟
成品:___________页数:265
纸张:___________
装祯:平
出版时间: 2013-06-02
定价: 49.80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本书卖点
_无救济即无权利,民事权利的有效救济是每个国家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目标,民事权利的有效救济也是一个国家的正义实现。本书结合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结合调解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对正义如何实现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具有指导实践的意义。


◆ 读者定位
1.法学专业学生
2.大专院校研究人员
3.法律职业人员

◆ 作者简介
洪冬英,女,1969年12月生,浙江桐乡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法学家》、《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介绍了传统调解制度溯源、法院调解的规范、法院调解的应有辐射、司法对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证人证言制度的解构、证据规则三论、医疗纠纷的证据制度、规范中的法院与法官等内容。

 

◆ 简要目录

第一章 传统调解制度溯源1
第一节 调解的历史基础3
第二节 调解的功能11
第二章 法院调解的规范21
第一节 融合与独立——大调解中的法院调解改革路径23
第二节 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法院调解的定位35
第三章 法院调解的应有辐射46
第一节 对类型化案件的影响——以劳动争议为例48
第二节 对社会调解的引导——建立律师调解机制59
第四章 司法对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78
第一节 调解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78
第二节 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视点93
第五章 证人证言制度的解构106
第一节 证据种类106
第二节 儿童证人110
第三节 当事人陈述118
第四节 从我国的证人证言制度谈人证制度的构建131
第六章 证据规则三论142
第一节 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效力142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推定的合理规制152
第三节 论预决事实1662
第七章 医疗纠纷的证据制度181
第一节 论医疗侵权诉讼证明责任181
第二节 医疗事故鉴定法律效力问题研究196
第八章 规范中的法院与法官209
第一节 法院文化209
第二节 法官的职业美德和义务216
第三节 利益衡量在民事诉讼中运用及规制223
第四节 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以职权型示范诉讼为补充233
第五节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探讨——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视角243
第六节 财产保全功能有效实现的障碍及探讨255


◆ 上架建议
法律专著_

书摘
序言
正义(justice)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查士丁尼《法学总论》的第一句话就是:“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张企泰译,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正义包含正义和司法两层含义。
正义如何实现?“从学术的角度分析,‘司法公正'包含了三个方面的结构:第一,一个‘公正'(fairness)的理想状态,第二,一套‘正义'(justice)的司法制度,第三,一种以合理性和正当性为标准来矫正不公的‘衡平'(equity)方式,用一句话表达,司法人员遵循‘正义'的法律制度,辅助以‘衡平'的矫正方法,合理判决以达到司法的‘公正'。”(徐爱国:《“司法公正”的结构解析》,载《人民法院报》,2013-07-05,第7版。)笔者很认同徐爱国教授的这一论断。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说,人们关于正义的理想是相同的,但民事诉讼与各国的政治体制、社会现实密切相关,所以世界上有统一实体法却无统一民事诉讼法。在正义实现过程中,既有选择,更需要规范。
为什么调解成为替代诉讼的选择?这种选择既可以是脱离诉讼的纯粹调解,也可以是诉讼中替代裁判的调解。相对于诉讼(裁判),调解显然更为个人化和个别化,因为一旦进入诉讼(裁判),纠纷便被程序化地限定,要点被格式化,对纠纷内容的陈述被仪式化,这是诉讼(裁判)的过程限制。诉讼对客观性的强调,对规则的一往情深,损害了其解决难题的能力。而“调解在实践中的运作是在第三方促进下的一个讨论、澄清和妥协的过程在调解中,焦点不是正式的和实体性的权利,重点在于这样一个过程:鼓励当事各方共同致力于以妥协和谅解的精神达成他们自己的2解决。调解人的介入使双方纠纷转为三方互动。”([美]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8版,邓子滨译,704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实现正义在于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规范。证据是法庭认定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是关于确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方法和程序的规则。证据制度承载了发现真实、程序公正、诉讼效率、解决纠纷等目的。证据种类的科学划分是证据制度规范使用的前提,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推定、预决事实的效力等规范是必然要求。这和调解程序的完善同属于“正义的司法制度”。
实现正义离不开法院和法官对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追求——衡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可概括为“法官知法和发现真实”。人们对正义的追求使法院和法官承载了过重的期望,这种期望需要在制度完善和相对理性的利益衡量中寻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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