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冒网站的声明

图书搜索:

六十春秋耕耘学术沃土 甲子华…

新浪书会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出…

人大社:承载光荣梦想传播先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互…

我社6种出版物入选《2015年农…

追忆似水流年 品味留学人生

《大国的责任》、《梁衡红色经…

李海峰《齐白石艺术欣赏与真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系列丛书”…

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暨《人民观…

六十春秋耕耘学术沃土 甲子华…

新浪书会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出…

人大社:承载光荣梦想传播先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互…

我社3位编辑入选“全国大中专…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毛术…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人大…

《抗战家书:我们先辈的抗战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以色列分社…

中医古籍名著编译丛书英文版签…

人大社3月新书快递 09-《金天翮 吕碧城 秋瑾 何震卷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2015年03月23日

请点击下载

/UploadFiles/XXGL/2015/3/人大社3月新书快递 09-《金天翮 吕碧城 秋瑾 何震卷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doc

 

 

书名:金天翮 吕碧城 秋瑾 何震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书号: 978-7-300-20686-8 

著者:夏晓虹 

责任编辑:李伟

成品:160*230   页数:204

纸张:70克玉龙胶

装帧:平装

出版时间: 2015-03-09 

定价:45.00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本书卖点

以晚清的妇女论述为主题的多人合卷,选取了晚清最有代表性与影响力的四位思想者,全面呈现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的发轫。

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研究领域权威学者夏晓虹老师选编,是研究中国女权思想发展史的重要资料。

◆ 读者定位

1、史学研究者

2、历史爱好者

◆人物简介

金天翮(1873—1947),近代学者。早年热心新学,倾向革命。1902年起,在家乡江苏吴江县同里镇先后创办新式男、女学堂。1903年撰写的《女界钟》在晚清思想界影响巨大。 

吕碧城(1883—1943),以女词人、动物保护主义者闻名于世,而在晚清的主要建树为女子教育。1904年,出任天津公立女学堂总教习,并在南北报刊发表多篇女学论述,引人注目。 

秋瑾(1875—1907),近代女革命家,因组织浙江武装起义被杀。先在北京接触女学思潮,1904年留学日本后,转向民族革命。归国后,亦兼顾女子解放,创办《中国女报》以为倡导。 

何震(1886—?),上海爱国女学校毕业。1907年与丈夫刘师培赴日后,接受无政府主义,出面主编《天义报》,发表大量提倡“女界革命”与无政府革命的论说,以思想深刻独标一格。

◆编者简介

夏晓虹,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先后赴日本、美国、德国、捷克、韩国、英国、马来西亚、以色列、新加坡、法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从事研究与参加学术会议,并曾在德国海德堡大学、日本东京大学、香港岭南大学客座讲学。主要关注近代中国的文学思潮、女性生活及社会文化。著有《觉世与传世——梁启超的文学道路》、《晚清文人妇女观》(日译本名《足をほどいた女たち》)、《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阅读梁启超》、《梁启超:在政治与学术之间》等。

◆内容简介

本册为多人合卷,其共同的交集点,即为晚清的妇女论述。因为晚清实为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的发轫期,各种相关问题的讨论已相当活跃,并开启了此后无数论说与实践的先声。回到思想的原点,本编选取了在晚清妇女论述中最有代表性与影响力的四位思想者——金天翮、吕碧城、秋瑾与何震——的文章编为一集,希望能够为读者返回历史现场提供帮助。

◆ 简要目录

导言 

金天翮卷 

女界钟 

《女子世界》发刊词 

吕碧城卷 

论提倡女学之宗旨 

敬告中国女同胞 

兴女权贵有坚忍之志 

教育为立国之本 

论某督札幼稚园公文 

论上海宜设女学报及女学调查会 

参观北京豫教女学堂演说 

兴女学议 

为郑教习开追悼会之演说 

女子宜急结团体论 

致篠檃君书 

秋瑾卷 

致湖南第一女学堂书 

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 

警告我同胞 

《实践女学校附属清国女子师范工艺速成科略章》启事 

致王时泽书 

创办《中国女报》之草章及意旨广告 

《中国女报》发刊辞 

敬告姊妹们 

[附录]大魂篇(黄公) 

精卫石 

何震卷 

《天义报》广告 

女子宣布书 

公论三则 

女子复仇论 

陈君不浮追悼会演说稿 

论种族革命与无政府革命之得失 

《秋瑾诗词》后序 

女子解放问题 

论女子当知共产主义 

女子非军备主义论 

经济革命与女子革命

◆上架建议

历史

书摘

导言 

本册是多人合卷,其共同的交集点,即为晚清的妇女论述。因此,很明显,选入本卷的文章都关切这一主题,并不以呈现各人思想全貌为目标。而相关论著的时段仅限于晚清,则是由于在编者看来,晚清实为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的发轫期,各种相关问题的讨论已相当活跃,并开启了此后无数论说与实践的先声。回到思想的原点,本编选取了在晚清妇女论述中最有代表性与影响力的四位思想者——金天翮、吕碧城、秋瑾与何震——的文章编为一集,希望能够为读者返回历史现场提供帮助。 

金天翮的“女权革命”论 

金天翮(1873—1947),原名懋基,后改名天羽,字松岑,号鹤望、鹤舫,别署爱自由者、金一、天放楼主人,江苏吴江县同里镇人。金氏早年也曾考科举,但于研习旧学时,亦关注新学。1899年,入江阴南菁书院读书三年。参见吴新雷:《南菁书院的学术研究及其对文化界的贡献》,载《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22页。1902年,在同里创办新式学校同川学堂。参见赵承祖:《同川学堂与中国教育会》,见《吴江文史资料》,第16辑,112页,政协吴江市委员会学习和文史委员会编印,1998。次年,因蔡元培、章太炎等在上海组织中国教育会,蔡招金前往,任会计。金因此常常往来两地,便在家乡组建了中国教育会同里支部参见金天羽:《蔡冶民传》,见《天放楼诗文集》下册,106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柳亚子:《五十七年》,见《(柳亚子文集)自传•年谱•日记》,149、15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并于是年加入兴中会。其革命思想,也以这几年最为高昂。1903年,先后出版《女界钟》及所译宫崎寅藏自述参与孙中山革命活动的《三十三年落花梦》(与薛凤昌合作),并为留日学生刊物《江苏》撰稿,作《孽海花》小说前六回。1904年,刊行了据日本烟山专太郎《近世无政府主义》译述的《自由血》。同年,又在同里创办明华女学校。入民国,历任江苏省议员、吴江县教育局局长、江南水利局局长、安徽通志馆编纂。1932年,在苏州参与组织国学会,与章太炎共同讲学。1936年,《皖志列传稿》印行。抗战初期,应聘为上海光华大学中文系教授。1941年上海沦陷后,返回苏州,于1947年1月病逝。民国后经历主要参考杨友仁:《金松岑先生行年与著作简谱》,见金天翮:《女界钟》,108~14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著有诗文集多种,近年辑为《天放楼诗文集》出版。 

《女界钟》是金天翮1903年6月底因“《苏报》案”发,从上海归乡后,“伤政党之憔悴,痛女界之沦胥”,“竭四星期之力”柳人权(柳亚子):《后叙》,见金一:《女界钟》,95页,1904年再版。以下《女界钟》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注。完成的论著。此书作者署名“爱自由者金一”,卷首有林宗素、黄钧(菱舫)与杨锡纶(纫兰)三位女士所撰序,末有柳亚子写于“癸卯闰五月”的《后叙》。今可见两种早期版本,即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上海爱国女学校发行的初版,以及光绪三十年(1904)五月再版。由此也可窥见此书的写作背景。 

爱国女学校由中国教育会于1902年10月创办于上海。参见宋培基、钱斌:《爱国女学成立时间考辨》,载《史林》,2006年第3期,77页。蒋智由任经理(即校长),不久因其赴日,会长蔡元培接任掌校。6月15日,蔡去青岛,两周后发生“《苏报》案”,章太炎遭拘捕,邹容投案。连带受影响的还有1902年5月在上海复刊的《女报》(1903年3月第2年第1期起改名《女学报》),主编陈撷芬为《苏报》主人陈范之女,因此亦随父逃亡日本。该报虽在陈撷芬到达东京后,10月间勉力再出一期,但也就是尾声了。参见夏晓虹:《晚清两份〈女学报〉的前世今生》,载《现代中文学刊》,2012年第1期,28~32页。林宗素为《女界钟》作叙,署记为“癸卯六月”“叙于沪渎《女学报》馆”林宗素:《侯官林女士叙》,见《女界钟》,3页。,应已是《女学报》即将在国内结束的日子。而金天翮写作之际,爱国女学校尚前途莫测,自然也让金氏忧心。幸好,该校终能坚持下来,《女界钟》初版即以之作为总发行所。并且,1904年1月,丁祖荫(号初我)主编的《女子世界》也在上海创行,此刊显然以接续《女学报》在国内的事业为己任,其创办得到了金天翮的大力支持,发刊词即由金撰写。金天翮与《女子世界》的关系,可参看夏晓虹:《晚清女报的性别观照——〈女子世界〉研究》,初刊陈平原、山口守编:《大众传媒与现代文学》,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3;收入个人专著《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67~11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在《女界钟》写作之前,可供作者汲引的相关女权思想资源,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种:1901年4月7日,吴孟班(名长姬)在上海《中外日报》发表《拟上海女学会说》;1902年11月,马君武翻译的《斯宾塞女权篇》与《达尔文物竞篇》合为一册,由少年中国学会出版;1903年2月,上海广智书局发行赵必振译、日本岩崎徂堂与三上寄凤〔风〕合著之《世界十二女杰》;大约3月,又有未署名作者编译的《世界十女杰》在日本出现据周作人癸卯三月十二日(1903年4月9日)日记:该日收到鲁迅“日本初五日函”,内开托人带来之书目,中有《世界十女杰》一册(鲁迅博物馆编:《周作人日记》,383~384页,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同年4月,马君武接力在梁启超于横滨主编的《新民丛报》第30号刊出《弥勒约翰之学说》第二节《女权说》,专门介绍了弥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的《女人压制论》(The Subjection of Women,今译为《论妇女的从属地位》)与社会党人的《女权宣言书》。这些论说与译述的精华,都及时在《女界钟》得到运用。 

《女界钟》的写作宗旨,在本为金天翮弟子、而谊兼师友的柳亚子所撰《后叙》中有明白揭示。柳转述“同志金君”之言曰:“此书内容,实含有Revolution之思想。”故在文末,柳亚子即着意称许:“金君之书,其女界黑暗狱之光线乎!其女界革命军之前驱乎!其女界爆裂丸之引电乎!”柳人权:《后叙》,见《女界钟》,95、96~97页。确信《女界钟》具有引发中国女界颠覆黑暗现实的革命意义。 

其实,金天翮的“革命”思想,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女权革命”。这体现在他对新世纪总体趋势的判定上: 

十八、十九世纪之世界,为君权革命之时代;二十世纪之世界,为女权革命之时代。金一:《女界钟》第六节“女子之权利”,56页。 

尽管这个说法其来有自,日本新闻记者石川半山(名安次郎,1872—1925)1900年经由《清议报》的翻译,已将“男女之竞争,创于十九周年……实为二十周年一大关键也”石川半山:《论女权之渐盛》,载《清议报》,第48册,1900年6月,“时论译录”4~5页。的意识传入中国;随后,吴孟班也根据“十九世纪之文明进化者,女权增进之世界也”的迹象,而预言“女权女学”将成为二十世纪中国崛起的表征参见吴长姬:《拟上海女学会说》,载《中外日报》,1901年4月7日。。但《女界钟》的凸显“革命”,仍是其特出处。比较受其影响的柳亚子复述的“西哲有言:十九世纪民权时代,二十世纪其女权时代乎”倪寿芝:《黎里不缠足会缘起》,载《女子世界》,第3期,1904年3月,70页。此文实由柳亚子执笔。,已分明可见。 

金天翮强调“女权革命”,乃是因为在他看来,“女权之剥削,则半自野蛮时代圣贤之垂训,半由专制世界君主之立法使然,然而终不可以向圣贤君主之手乞而得焉”。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出手腕,并死力以争已失之利权,不得则宁牺牲平和,以进于激烈之现象。”所以,他对“二十世纪女权革命之时代”的解说,正包含了暴力手段不可避免的含义:“夫欲求平和之权利,是欲诞育佳儿,而避分娩拆副之苦痛也,可乎哉?”金一:《女界钟》第六节“女子之权利”,58、59~60页。而金氏毅然以提倡“女权革命”自任,正体现出其卓识与魄力。 

《女界钟》全书因而是围绕“女权革命”展开论述。开篇的“小引”揭示其著述缘起,首先渲染欧洲白色人种快乐、自由的生活状态,而指认,此乃“十八、十九两世纪之间”,经历“十数革命大活剧”,争得“人人有自由权,人人归于平等”的结果。若追溯思想的根源,则“今日欧洲庄严璀烂、荼火锦绣之新世界”,实拜卢梭、福禄特尔(伏尔泰)、黑智尔(黑格尔)、约翰•弥勒、赫胥黎、斯宾塞等人学说之赐。如今这些学术思想“汽船满载,掠太平洋而东,至于中国”,男子已受其刺激,开始觉醒。金天翮因此发愿著《女界钟》,以使中国女同胞获闻“文明国自由民”之“男女平权,女子参与政治之说”金一:《女界钟•小引》,11~12页。。 

接下来的“绪论”,其思路也是由欧洲至中国。在欧洲,“女权之说,虽有弥勒约翰、斯宾塞之徒昌之”,“欧洲妇人,业已自出手腕,以与男子争已失之权利”,但学说尚遭反对,斗争亦未成功,不过,“女权之种子”已然落地发芽。很明显,《女界钟》此处的论说正是基于马君武的译介。而金天翮所谓“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金一:《女界钟》第一节“绪论”,12、13页。,既是源自马氏叙述约翰•弥勒女权说时所倡言,“欧洲所以有今日之文明者”,皆自“君民间”与“男女间”“二大革命来也”马君武:《弥勒约翰之学说》,载《新民丛报》,第30号,1903年4月,9页。,却又加以推演,令两大革命发生关联。其说日后再由丁祖荫引申,完整地表述为: 

虽然,女权与民权,为直接之关系,而非有离二之问题。……政治之革命,以争国民全体之自由;家庭之革命,以争国民个人之自由:其目的同。政治之革命,由君主法律直接之压制而起;女子家庭之革命,由君主法律间接之压制而起:其原因同。初我(丁祖荫):《女子家庭革命说》,载《女子世界》,第4期,1904年4月,2页。 

因此,女权革命实为民权革命的基础,应优先进行。 

不过,金天翮其时在《女界钟》提出民权与女权相关性的话头,用意只在引出女子与国家关系的论述。国家由国民构成,而女性于其中的身份,则被特别标举为“国民之母”。其间自然有出于女性生殖能力的考量,但金氏对西方遗传学的兴趣,在此也起了作用:“夫个人之品性,虽由外界之风俗境遇,熏染刺激而化,亦自因内界之数十代遗传根性,酝酿陶铸而成。而根性之传,必离母以附子,阳施阴受,顿渐各殊。故国民无师,其所师则女子也。”金一:《女界钟》第一节“绪论”,13~14页。尽管“女子为国民之母”之说导源于日本,而其言进入晚清语境,却显示出巨大的能量。金天翮嗣后在《〈女子世界〉发刊词》中重复此论,便顺理成章地指出: 

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金一:《〈女子世界〉发刊词》,载《女子世界》,第1期,1904年1月,1页。 

女性的命运决定了中国的前途,这才是妇女议题重要性的根本所在,也是由金天翮开启的“女子者,国民之母也”的命题此后不断在晚清回荡的原因。 

既然女性为国民之母,企望其能“诞出新中国新人物”,“张女界之革命军”,“以唤醒深闺之妖梦”金一:《女界钟》第一节“绪论”,14~15页。,则其人首先必定应为“新国民”。于是,中国的“女权革命”论述,在《女界钟》里,即具体落实为如何把身为“国民之母”的女性铸造成“新国民”的方法与步骤,而其关注的中心仍为女性的各种权利。并且,无论哪一种权利的获得,都是以自由反抗压制的结果。所谓“权利者,伴自由而生者也”,“压制去而后文明国自由民,出现于中国”金一:《女界钟》第六节“女子之权利”、第三节“女子之品性”,63、30页。。这一过程,自然也充满了“革命”的意味。 

按照马君武的概括,欧洲社会党人主张的女权包含五项内容,即教育权、经济权、政治权、婚姻权与人民权(即公民权)。参见马君武:《弥勒约翰之学说》,载《新民丛报》,第30号,13~14页。出于晚清中国的现实,《女界钟》对此有所变通。第六节“女子之权利”中,将“今日女子应当恢复之权利”列举为六项,即“入学之权利”、“交友之权利”、“营业之权利”、“掌握财产之权利”、“出入自由之权利”与“婚姻自由之权利”。其中第一项即教育权,第三、四项即经济权,最后一项即婚姻权。此外,所言“交友之权利”与“出入自由之权利”,纯属限于中国国情的特别应对之道,实际指向人身自由权,这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此六种权利,在欧洲女性为已然拥有,金天翮也认为中国女子“其可必得无疑也”,而且有可能以“无革命之苦痛”得到,否则将“以剑继之”金一:《女界钟》第六节“女子之权利”,60~63页。。在此之外,《女界钟》又另立“女子参预政治”之专节,针对欧洲女性尚未获得的政治权与公民权在中国实现的前景作出推断。此权利之获得显然困难得多,将“绞以脑,卷以舌,达以笔”,“溅以泪”,“迸以血”,最终“血溢而助以剑,剑穷而持赠以爆裂丸与低列毒炮”,即非以“破坏之事”行之不可,却又是“为我同胞争权利、夺自由之灵咒也”金一:《女界钟》第七节“女子参预政治”,74~75页。。 

从全书章目看,除第七节专论女子参政权,第八节“婚姻进化论”专述女子婚姻权,留给教育权的,似乎只有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最切题。但统观各篇,不难窥见,女子教育实为《女界钟》最关注的话题,各节所论都与之相关。如第二节论“女子之道德”,认为:“夫世界文明进步,则女子之教育,亦将随男子而异。读书入学、交友游历,皆女子所以长智识、增道德之具也。”第三节“女子之品性”,讨论女性受社会习俗影响而形成的群体风气与品格,所指斥的“缠足”、“装饰”、“迷信”与“拘束”四大障害,皆因“束缚于旧风气”而造成;同时又认定:“夫跳出旧风气,以改造新风气,则莫如游学欧美矣。”至于第四节金氏对“女子之能力”的诸般论述,更是基于“女子之能力,当以受教育与否为断”金一:《女界钟》第二节“女子之道德”、第三节“女子之品性”、第四节“女子之能力”,16、23~32、33页。的大前提。即使关于女子参政议政问题,所论也与教育密切相关。 

金天翮之所以极为重视女子教育权,固然因为此为天赋人权之一,“且权利思想之发达,乃借读书以养成”,特许为“开宗明义之第一着也”。而更重要的是,在金氏看来,教育又不仅有助于女权意识的培植,实在也与国家的强弱息息相关: 

教育者,造国民之器械也。女子与男子,各居国民之半部分,是教育当普及。吾未闻有偏枯之教育,而国不受其病者也。金一:《女界钟》第六节“女子之权利”、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61、46页。 

这才是《女界钟》特重教育的关键所在。中国的现实正是女子受教育的权利被普遍剥夺,梁启超等维新人士也早已将国势的日就衰落归咎于此参见梁启超:《论学校六(变法通议三之六):女学》,载《时务报》,第23、25册,1897年4、5月。,金天翮的说法因此并非创见。其值得称许之处,是以女子教育隶属于国民教育。 

这一国民教育首先是与“奴隶教育”相对立。金天翮将中国的教育一言以蔽之曰“奴隶”,而“女子者,奴之奴也,并奴隶之教育而亦不得闻”。由此造成国人尽为“直接之奴隶”与“间接双料之奴隶”,中国亦成为一即将亡国灭种的“奴隶世界”。金氏认为,“奴界不一,要皆自不自尊自立之教育而来”。于是,“救奴隶之方法”便应反其道而行之。而“只教成一自尊自立之人”,恰是英国国民教育自傲于他国教育的特色,与金天翮所指斥的日本女界之“纤靡卑屈”、女子教育之“蔑视女权”适相反对。以此,“游学欧美”便成为《女界钟》指出的中国女性接受教育的最上策,而告诫:“有东游者,但留心于学问、工艺,而无使女界恶风,随元规之尘而污人也。”金一:《女界钟》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第三节“女子之品性”,44~45、32、47、50页。 

本着自尊自立的国民教育精神,《女界钟》为晚清女性设置的课程因而与男子相同,分为三个学年,包括国文(文法)、中外历史、中外地理、数学(算术、几何)、理化、英文、唱歌、体操、伦理学、心理学、图画、论理学(即逻辑学)、博物(即自然科学知识)、哲学大意、经济学大意、法律学大意、测绘等。参见金一:《女界钟》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49页。此科目安排虽然与金天翮次年所办同里明华女学校的课表有出入,后者“三年卒业”的“普通学科”,“分国文、修身、初级历史、初级地理、初级物理、初级算学、小说、唱歌、体操科”《明华女学章程》,载《女子世界》,第2期,1904年2月,69页。教授,但无论如何,二者与其他女学堂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此即金氏已然指明的不设家政课。而其中实具深意。 

对于排除家政的疑问,金天翮给出的回答是:“夫家政之为学,单纯而简捷,口讲手画,不三日而毕矣。”这当然指的是他在“女子之道德”中提及的“世俗所谓“家政”,米盐琐屑”,乃是“狭义”的家政。而金氏心中本有一“广义”的家政在:“吾之所谓‘家政’,自育儿、卫生至于经济、法律、用人、行政,荦荦数大端,隐然如国之雏形。”其意义正在于治家与治国的相通,在治理家政中,亦可训练治理国政的能力。上述课程中与柴米油盐等日常家务无关的各专门学科,因此大有用场: 

故吾宁以经济、法律、哲学导其理想,而以理化、测绘致诸实行。若夫伦理者,实含有家政者也;历史、地理、算学者,普通之必要也;心理者,备教育之用也。金一:《女界钟》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第二节“女子之道德”,50、19~20页。 

这自然是极为理想化的设计。即使不切实用,在其三年制的明华女学校教学中亦无法照搬,此说却显示出金天翮以女子的国民教育打破狭隘的家政教育范围的努力。 

不过,这种表面上与男子相同的学习科目,其实并未消除性别的区分。所有课程均可归入金天翮所谓“广义”家政学,即为明证。而金氏对于女子的身份,更有“国民之母”的期待。除去与遗传根性相关的“胎教”,对“母仪”的推重也为题中之义。参见金一:《女界钟》第二节“女子之道德”,18~19页。同幼儿最为亲近的母亲,必然承担了黄钧序言中所说“幼稚之导师”黄钧:《黄菱舫女士序》,见《女界钟》,5页。其说实源自吴长姬:《拟上海女学会说》,参见夏晓虹:《吴孟班:过早谢世的女权先驱》,载《文史哲》,2007年第2期,92页。的责任。因此,“彼圣贤、帝王、英雄、侠义之成,非异人任,其成于贤母之手矣”,也让金天翮对女子在家庭中作为母亲的角色更为看重。论述“女子之能力”,虽然有多种长项,终不如其称说“有天造地设于中国今日之社会,曰教育”,最为中肯。金氏的完整表述是: 

是故今日欲改良教育而无其术,且无其人。有其人则女子。夫以女子任教育,是有数宜:性格与小儿为近,一也;善诱,二也;不妄鞭扑而能共嬉戏,三也;其心沉细、不卤莽〈灭〉裂,四也;无登科中式之谬思想,恶气味,五也;程度不高,初级之形学、物理等学科,指授恰合,六也。有此六宜,故吾谓中国今日急宜设女子师范学校,业成而畀以全国之教育。无论男女小儿,不过十岁,不得付男子之手。金一:《女界钟》第二节“女子之道德”、第四节“女子之能力”,19、38、39页。 

应该说明,此处对于女子学科程度的设想,与后文课表中尚有“中等理化”等更高层级的科目不同,故仅反映此时一般女学堂的教育水准;并且,规定女性为幼儿家庭教育唯一的实施者,尚未能免除传统社会施加于女子的性别角色成见。这些也不必多言。需要特别指出与关注的反而是,其说关乎“国民之母”理念的实现。 

《女界钟》征引过一段被《世界十女杰》尊称为“英吉利提倡女权之勇将”的傅蕚纱德夫人(Millicent G. Fawcett,今译福西特夫人,1847-1929)的名言:“女子者,文明之母也。凡处女子于万重压制之下,养成其奴隶根性既深,则全国民皆奴隶之分子而已。大抵女权不昌之国,其邻于亡也近矣。”《英吉利提倡女权之勇将:傅蕚纱德夫人》,见《世界十女杰》,32页,1903。《女界钟》所引略去开头两句。其实,此言很可能出于编译者的创造,却在晚清妇女论述中产生了很大反响。参见夏晓虹:《〈世界古今名妇鉴〉与晚清外国女杰传》,载《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43页。既然身为奴隶之奴隶的母亲只能诞育出奴隶子孙,故欲拯救中国,伸张女权、铸造“国民之母”便被寄予最大期望。在此意义上,金天翮才会把女子掌握幼儿教育权谓为“此吾提倡女权之最重要、最亲切之希望也”。女性应该具备的道德中,金氏也以“公德”为“无上者也”。而“公德者,爱国与救世是也”,二者于是理应成为“女子之本分”金一:《女界钟》第四节“女子之能力”、第二节“女子之道德”,39、21页。。 

经过金天翮设计的新式教育的培训,毕业女子的“学成之用”,在他构想中亦有四种出路:蒙学教员、幼稚园保姆、管理学校与游学欧美。游学归来,前途则更为宽广,“彼中之政党、国会、医业、辩护、新闻记者,我同胞其择之可也”。至于其“应办之事”,则为“女子教育会”、“妇人谈话会”、“实业试验会”、“美术学会”、“女子运动会”、“女学生同盟会”与“预备议政会”金一:《女界钟》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第三节:“女子之品性”,50~51、32、51页。。其为女性设想的职业与团体,尽管确实以初级教育为主,不脱“国民之母”的身份期待,但最具新意的还是有关女子参政的部分。 

在《女界钟》里,金天翮已敏锐地指出:“二十世纪女权之问题,议政之问题也。”只是,当年即使是被视为先进的欧美“文明国”,女性也尚未获得选举权,故在中国提出此问题显得为时过早,无怪金氏亦有“今吾中国女子其致力于求学之问题,且无言议政”的担心。不过,金天翮的坚持在于:“然则虽国会、政党、选举、代议之不行,我同胞其不可不预备。”因为,“吾以为天下事特患无实行之资格”,“有议政之资格,则议政亦可以成矣”。此未雨绸缪的预备功夫,正如其所言:“夫巾帼而欲含有新造中华之资格,舍教育其仍无由。”也即是说,只有经由包含了哲学、经济、法律诸科目的女子新教育,才可养成“能造未来之新国民”金一:《女界钟》第七节“女子参预政治”、第六节“女子之权利”、第五节“女子教育之方法”,66、67、64、48、70页。。在这里,教育仍然是关键的一环,女子的参政能力也要依托新教育培养。 

留学欧美的女子则因亲身领受了西方国家女性争取参政权的新风尚,更为金天翮寄以参与组建政党与国会的厚望,而“预备议政会”正为其预演预习。必须佩服金天翮目光远大,准确把握了世界潮流的趋向,他毅然宣称:“总之二十世纪新中国新政府,不握于女子之手,吾死不瞑!愿吾同胞亦死不瞑!”金氏更进而预言: 

女子而参预政治乎,是可决矣。吾祝吾女子之得为议员,吾尤愿异日中国海军、陆军、大藏、参谋、外务省,皆有吾女子之足迹也。吾更愿异日中国女子,积其道德、学问、名誉、资格,而得举大统领之职也。金一:《女界钟》第七节“女子参预政治”,75、76页。 

这一对于女权充分实现美好前景的激情描绘,确使其人有资格获得林宗素所谓“金君诚我中国女界之卢骚也”林宗素:《侯官林女士叙》,见《女界钟》,2页。的赞誉。 

在“结论”中,金天翮也概括表达了其理想中的“女权革命”进程: 

而如其急起也,爱自由,尊平权,男女共和,以制造新国民为起点,以组织新政府为终局。金一:《女界钟》第九节“结论”,93页。 

此中,“自由”、“平权”为“新国民”的禀赋,男女两性之间应是共同合作的关系,女性先从教育入手,将包括自身在内的女子与男子均铸造成为合格的“新国民”,最终则施展其参政权,与男性一同创建出“新中国”的“新政府”,这才是“女权革命”所要达致的目标。而这一切的实现,关键在于女性。于是,金氏热切呼唤“善女子”以中外女杰为典范《女界钟》的说法是:“善女子,誓为缇萦,誓为木兰,誓为聂姊、庞娥,誓为海曲吕母,誓为冯嫽,誓为荀瓘〔灌〕、虞母、梁夫人、秦良玉,誓为越女、红线、聂隐娘。善女子,誓为批茶,誓为娜丁格尔,誓为傅蕚纱德夫人、苏秦〔泰〕流夫人,誓为马尼他、玛利侬、贞德、韦露、苏菲亚。此皆我女子之师也。”所举外国女性,多半出自《世界十二女杰》与《世界十女杰》二书。参见夏晓虹:《晚清女性典范的多元景观——从中外女杰传到女报传记栏》,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3期,27页。,晋升为“新国民”,并最终归结到“汝之地位国民之母之地位也,吾国民望之久矣”,女性作为重塑国民身体与精神的母体,在此获得了最高的礼赞。全书便是在“女权万岁!同胞万岁!中国亦万岁!”的赞颂声中结束,从而将“女权革命”的意想融注全篇。 

可以说,《女界钟》集聚了金天翮对于女性问题的思考。其以“女权革命”为中心关怀,依据欧美女权运动的历史与现况,将其在中国的“革命”区分为两个阶段,即今日急应恢复的教育、经济、婚姻以及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以及更上一层、有待稍后实现的参政权与公民权。凭借女权的全面实现,完成与男性共同建设“新政府”的使命。实际上,这是期望将西方国家18、19与20世纪的女权革命思想成果移植到中国,在20世纪内一并实现。而要完成这一连贯的革命,金氏认为最重要的是通过新式教育,把女性铸造成为“新国民”,女性因此可以其“国民之母”的诞育能力,保证“新中国”的肌体健康。用金天翮随后在《〈女子世界〉发刊词》中的表述,其要义在于“振兴女学、提倡女权”,女性尽为“二十世纪女国民”金一:《〈女子世界〉发刊词》,载《女子世界》,第1期,2、1页。。 

吕碧城的个人完足“女学”论 

吕碧城(1883—1943),原名贤锡,一名兰清,字遁天,后改字明因、圣因,号碧城,法号宝莲,安徽旌德人。父亲吕凤岐任山西学政时,出生于太原。早年曾许婚汪姓。十三岁,因父病逝,二兄先亡,族人争产,汪氏退婚。嗣后,碧城亦随母移就外家,继赴天津,依时在塘沽任盐课司大使的舅父严凤笙(朗轩)居住读书。参见王忠和:《吕碧城传》,4、13页,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0。1904年,与舅父冲突而出走,得《大公报》主人英华(敛之)欣赏,邀居报馆,并开始发表诗文作品,名动一时。在英氏等官绅帮助下,其兴办女学之志亦如愿以偿。当年11月,由其出任总教习的天津公立女学堂(后改称“北洋女子公学”)开学;直到1911年7月并入北洋女师范学堂曹桂方、张玉钟主编:《河北师范大学志(1906-1995)》,62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其间吕始终主持校务。辛亥革命后,吕碧城曾任袁世凯总统府秘书,并移居沪、港。1920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游学,1922年归国。1926至1933年,又由美至欧洲多国游历,在巴黎、日内瓦、柏林均有较长时间逗留。其间,于1929年5月,赴维也纳参加万国保护动物大会,次年皈依佛教。1935年后居香港,亦曾游欧,最终病逝港岛东莲觉苑。著作有《信芳集》、《吕碧城集》、《欧美之光》、《晓珠词》等。有关吕碧城生平,参见李保民:《吕碧城年谱》,见《吕碧城词笺注》,566~59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从吕碧城的经历看,其1904年初得大名,即在《大公报》连载《论提倡女学之宗旨》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21日。,后一直执掌北洋女子公学,因此,在晚清的女子教育拓建上影响卓著。这也使她此期的诸般论说集注于女学,并以之为基点生发开去。而其论述散布在天津、北京与上海多家报刊,尤其是晚清重要的女报,如丁祖荫主编的《女子世界》、秋瑾主持的《中国女报》以及燕斌创办于东京的《中国新女界杂志》,都曾刊载过吕文。因此,讨论晚清的女权思潮,吕碧城也是不能绕过的人物。 

吕碧城第一次与世人相见的作品,乃是发表于1904年5月10日《大公报》上的《满江红•感怀》。此作与其后来绮丽婉约的词风迥然不同,而是激越慷慨,喷薄直出。上片为:“晦黯神州,忻曙光一线遥射。问何人,女权高唱?若安达克(按:法国圣女贞德的译音)。雪浪千寻悲业海,风潮廿纪看东亚。听青闺挥涕发狂言,君休讶。”此时,尽管上海已先后出现《女报》、《女子世界》、《女界钟》、《世界十二女杰》等书刊,但在北方,高唱“女权”的女子尚属罕见。故吕氏的面世第一声,即因志向高远,而被许为“女中豪杰”、“裙钗伴中,得未曾有”碧城女史《感怀•调寄满江红》、洁清女史(英淑仲)识语,载《大公报》,1904年5月10日。此识语应为英敛之假托夫人之名而写。。 

初出茅庐的吕碧城,已对新学界中流行的话题多有关注。其“女权”说即带有卢梭“天赋人权”理论的鲜明印记。她以“夫此身者,为天所赋,完全自由之身也”以及“天之生人,未尝不各与一完全之形体也”,证明人生来是平等的。而“权利者,遂其生之要素也”,则是从保障个体生命的意义看待权利,因此,权利的有无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存状态。并且,“权者,人身运动之大机关也”,“无权,则身为木偶”,“是天赋之形体,已不能为己有焉”,实际等于生命的丧失。让吕氏深感痛心的是: 

乃中国之民,同生于公众之世界,同具个人之形体,忽严划为两界。男子得享人类之权利,女子则否,只为男子之附庸,抑之制之,为玩弄之具,为奴隶之用。……造其驯伏之性,夺其自主之权。 

而依据上述对于“人权”(包括“女权”)的讨论:“夫夺人自主之权,即阻人运动之机;阻人运动之机,即断人求生之道。”既然女权沦丧等同于生命的被剥夺,收复女权自然具有十足的正义性与必要性。吕碧城于是向女界大声疾呼,“各唤醒酣梦,振刷精神”,“以复自主之权利,完天赋之原理而后已”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1日。。 

而吕碧城的呼唤女权本是为了救国,这在其第一篇报刊论说文《论提倡女学之宗旨》中已明白道出:“殊不知女权之兴,归宿爱国,非释放于礼法之范围,实欲释放其幽囚束缚之虐权。”所谓“虐权”,正是指压制女性的男权。其《满江红》词中所愤恨的“幽与闭,如长夜。羁与绊,无休歇”,也是其曾经身历的痛苦遭遇。一旦超越个人的感受,则打破礼法社会对女性的禁锢,在吕氏看来,即可达致男女“合力以争于列强,合力以保全我四百兆之种族,合力以保全我二万里之疆土”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日。的宏大目标。 

不过,在吕碧城那里,有关“女权”的论述大体均与“女学”合一。《论提倡女学之宗旨》先已倡言:“惟愿此后合君民男女,皆发深省,协力以图自强。自强之道,须以开女智、兴女权为根本。”同上。随后,吕氏又专门写作了《兴女权贵有坚忍之志》一文,指认:“夫女权一事,在外国则为旧例,在中国则属创举;外国则视为公理,中国则视为背逆。”故女权要在中国实现,所遇阻力绝大,吕氏甚至指为“较创国家、夺疆土为尤难”。文章于是激励“我女流必人人皆视为应尽之责任,宁冒万死而不辞”。而其对于前途的预测,亦以反语设辞:“所谓‘胜则王侯,败则贼寇’,遭后世之唾骂,反不若今日之不兴此女学、不倡此女权之为妙也。”吕碧城:《兴女权贵有坚忍之志》,载《大公报》,1904年6月13日。在豪壮决绝的宣言中,“女权”仍关联着“女学”。 

当然,“女权”与“女学”的关合,最重要的是二者均为救国所必需。故曰:倡兴女权,“实欲使平等自由,得与男子同趋于文明教化之途,同习有用之学,同具强毅之气”,以“合群力以争于全球”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日。。不过,出于吕碧城自身的体验,女子教育又被置于更优先的地位。其论说有《教育为立国之本》一题,已可见此意。文中反复申说:“故学校者,教育之地,人才所出之渊薮也。凡国家欲求存立,必以兴学校、隆教育为根本。”“教育者,国家之基础,社会之枢纽也。先明教育,然后内政外交,文修武备,工艺商业诸端,始能运转自由,操纵如意。”“故今日中国者,欲求富强之根本,非兴学校、为普通强迫教育不可。”碧城:《教育为立国之本》,载《大公报》,1904年6月18日。此中所说的“教育”,已然包含了“女学”。但如更进一步,在整个教育系统中排位,吕碧城又将“女学”视为重中之重,明确指出:“夫强国之道,固以兴学为本源。而女学尤为根本之根本,源头之源头。”吕碧城:《论上海宜设女学报及女学调查会》,原刊《时报》,录自《教育杂志》,第12期,1905年9月,33页。 

女学之所以具有唯此为大的重要性,固然因占国民一半的女性长期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不能独立谋生,造成了国力的衰弱。此即吕碧城所言:“吾国人数号四百兆,女学不兴,已废其半。不宁唯是,彼二百兆之男子,被家室牵累,颓丧其志,相率沦于困苦之境,而迫成卑鄙苟且之行为者,莫不因以一人而兼养数人之故也。”吕碧城:《参观北京豫教女学堂演说》,载《中华报》,第412册,1906年2月12日。这一论述听来相当熟悉,实则取自梁启超1897年所作之《变法通议•论女学》,梁也由此得出“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的结论。此外,梁氏关于“母教”的论说,显然也给吕碧城留下了深刻印象:“故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梁启超:《论学校六(变法通议三之六):女学》,载《时务报》,第23册,1897年4月,1、3页。此意转化为吕氏的说法,便是: 

盖欲强国者,必以教育人材为首务。岂知生材之权,实握乎女子之手乎?缘儿童教育之入手,必以母教为基。若女学不兴,虽通国遍立学堂,如无根之木,卒鲜实效。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日。 

女学以此成为中国教育的根基。而吕说比梁文推进一步的是,其原本已纳入“倡女权”的思路中,故女性掌握了家庭启蒙教育权,也成为“女权”具有合法正当性的实证。 

与此同时,金天翮等人“国民之母”论说的影响亦逐渐显现。“女子者,国民之母也,安敢辞教子之责任”碧城:《论某督札幼稚园公文》,载《女子世界》,第9期,1904年9月,79页。,已经从词语的沿用昭示出思想的承接。由此,女子所教育的对象也不只是子女,更是未来的国民。吕碧城于此曾反复申说,正面言之为:“就此四百兆之民而论,其已长成者居其半,其尚未成人者亦居其半。此半部分之国民,孰不由妇人之手熏陶而养育之?则女学之兴顾可缓哉?”批判性的意见是:“故吾国民格之卑鄙者,未始非母教有以胎之也。”吕碧城:《参观北京豫教女学堂演说》;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0日。作为“国民之母”的女性,其自身的教育水准俨然决定了国民的基本品格,故应对造就何等样的国民承担责任。进而,女性的身体状况也遗传于后代。吕碧城同样延续了这一源于金天翮的思路,确认“女子为国民之母,对国家有传种改良之义务”,以此,女性也必须对国民的体质强弱负责。而“中国女子,不惟不知体育为何事,且紧缠其足,生性戕伐,气血枯衰”,“固无怪我中国民种之以劣闻也”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6日;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日。。有鉴于此,且深知“过去之女子,为现在世界之母;现在之女子,为未来世界之母”吕碧城:《为郑教习开追悼会之演说》,载《直隶教育杂志》,第2年第21期,1907年1月,4页。,如何教导未来世界的“国民之母”,使其具有养育未来国民的合格资质,便成为吕碧城萦心注目的要务。由此引发的思考,也拉开了她与梁启超、金天翮等先进者的距离。 

以吕碧城毅然从舅父家中出走、谋求独立的行事,其自尊自强的个性也势必在女学论述中留下投影。而吕氏区别于诸人论说的独特之处,实首在对于女性个人权利的强调。其第一篇长文《论提倡女学之宗旨》,即分为“国家之公益”与“个人之权利”两部分。尽管全文的布局是以“国家”置前、“个人”居后,但开宗明义的一段总说,已明白揭示出二者的关系: 

女学之倡,其宗旨总不外普助国家之公益,激发个人之权利二端。国家之公益者,合群也;个人之权利者,独立也。然非具独立之气,无以收合群之效;非借合群之力,无以保独立之权。其意似离而实合也。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日。 

国家权益当置于首位,无论何时均无异议。特出的是吕碧城的标举“个人之权利”,并将“独立”指为“合群”的基础,“合群”视为“独立”的保证,其关切点分明落在此处。 

而这一理解又可从儒家的民本思想找到支持:“民者,国之本也;女者,家之本也。凡人娶妇以成家,即积家以成国。”不过,从儒学的基本理念出发,再向前推进,吕碧城的阐发却具有了现代意识。国家与家庭既然都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故欲固其本,宜先树个人独立之权,然后振合群之力”。每个个体均葆有自主的人权,小而家庭、大而国家,才可能根基广大稳固,家运国祚绵长。据此分疏个人与群体(包括家庭、社会、国家)的关联,吕碧城必肯定: 

故独立者,犹根核也;合群者,犹枝叶也。有根核方能发其枝叶,借枝叶以庇其根核。二者固有密接之关系,而其间复有标、本之判别,窃冀览者毋河汉焉。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1日。 

以个人独立权为根本,这一在“结论”中出现的断言,足以确证吕碧城的“女权”与“女学”论说带有个人主义的色彩。只是,其间的中国特色亦显而易见,即不同于西方的个人主义,吕氏并不将个人与国家对立起来,并认为二者也应当是利益相关。无论如何,吕碧城大力宣说女性“个人之权利”,已足见其胆识。吕碧城在随后发表的《敬告中国女同胞》(1904年5月24日)中,已逆料到其“导女子之自由,倡个人之权利”之说,必引起“群起鼓噪之,排抑之”。 

以个体为基点,吕碧城既谴责男权对女性的压迫,要求“解其幽囚束缚之苦,御其凌虐蹂躏之残;复个人自主之权,遂造物仁爱之旨”;又批评女子“其思想之锢蔽,器量之狭隘,才力之短绌,行为之贪鄙,几无一点可以副个人之天职”碧城:《敬告中国女同胞》、《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4年5月24日、1906年2月18日。。本来,权利与义务即为一体两面,彼此关联。故先“复个人自主之权”,方能完善个体,以“副个人之天职”,这也很顺理成章。更值得一表的是,吕氏对个人独立在女性解放中意义的揭示: 

夫以二万万之生灵,五千年之冤狱,虽必待彼苍降一绝世伟人,大声疾呼,特立独行,为之倡率;终须我女子痛除旧习,各自维新,人人有独立之思想,人人有自主之魄力,然后可以众志成城,虽无尺寸之柄,自能奏奇功于无形,获最后之战胜。吕碧城:《兴女权贵有坚忍之志》。 

以此,即使吕碧城对热心男子有期待,肯定其倡导于前,但归根结底,女性的独立自主才是其最终能够获致解放的主动力,这实际上意味着女性解放应为自我解放。 

至于女性如何才能获得自我解放所需要的独立自主,对吕碧城而言,最切实的后盾与途径无疑还是教育。女权意识与女性人格的培养固然需要女子教育的启发融贯,女性自主所仰赖的经济独立,更离不开女子的知识启蒙与实业教育。而这一切落实在学科配置上,最应重视的便是作为基础知识的“普通学”,吕碧城谓为:“女子之所急者,在具普通之知识,造成完全之人格。”在此基础上,“然后取其性之所近、材所特长者,授以专门之实业,因势利导,则无扞格不入之弊,学得其用矣”。也就是说,“普通学”应成为包括实业在内的各专门学的基石。因此,言及女子的独立,吕碧城首肯的次序为:“故吾谓女子自立之道,以实业为基;实业之学,以普通教育为始。”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6日。必须承认,强调普通教育先于、重于实业教育,正是吕碧城目光远大处。 

其实,要求以“普通学”教授女子,尚关系到吕碧城对于男女应实施同等教育的理念。其间,首先须明确的是培养目标的设定。由吕氏参与制定的《天津女学堂创办简章》第二条即宣布:“本学堂以开导女子普通知识、培植后来师范、溥及教育为宗旨。”吕碧城等:《天津女学堂创办简章》,载《大公报》,1904年10月3日。此言后半涉及当时女子教育的总体状况。吕碧城认为:“今日之教育”,“教一人而待为大多数之用”,“顾欲令学者尽教育义务于将来,则必培植初级师范之材于现在”。而女学堂以普通知识的学习为主,在吕氏实含有深刻用心。其推重“普通学”的理由是: 

欲造人格,必扩充其本性,而发达其全体,固不限于一方面而已也,故普通学尚焉。必具普通之知识,而后成为完全之人格。无论其日后治何职业,皆有根柢。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7、24日。 

奠定各种职业的培训基础,其意很容易了解。而经由“普通学”的教育,具有“完全之人格”,则指向每一个体心智与身体的健全,应具备人类必需的各种优良素质。此即吕碧城在《论提倡女学之宗旨》中所倡论的:“使四百兆人,无一非完全之人。”由此,“合完全之人,以成完全之家;合完全之家,以成完全之国”吕兰清:《论提倡女学之宗旨》,载《大公报》,1904年5月20日。,中国才能争胜于世界。 

对女性来说,此“完全之人”亦应具有国民的资质。吕碧城因此反对“女子只应治理家政,不宜与外事,故只授以应用之技艺可矣”之说,抨击其宗旨“不过造成高等奴隶斯已耳”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6日。。至于“今之兴女学者,每以立母教,助夫训子为义务”,她也表示不满足:“若谓除此之外,则女子之义务为已尽,则失之过甚矣。”在吕碧城眼中,女子不仅是家庭中的成员,更具有国民的身份: 

殊不知女子亦国家之一分子,即当尽国民义务,担国家之责任,具政治之思想,享公共之权利。盖中国者,非尽男子之中国,亦女子之中国也。 

因此,当1904年7月,湖广总督张之洞依据《奏定学堂章程》,下令关闭湖北幼稚园附设的女学堂,而另办敬节学堂与育婴学堂,以培训“备将来绅富之家”延充、雇佣的保姆与乳媪,此事初见报,即引起吕碧城的极大愤怒。她立即著文,痛斥张之洞乃“以铜臭之人,办乳臭之学堂”:“向来各省之男学堂,被人呼为奴隶学堂,今不料复出有乳媪学堂,无独有偶,耗矣哀哉!”碧城:《论某督札幼稚园公文》,载《女子世界》,第9期,79~81页;张之洞《札学务处办敬节育婴学堂》(1904年7月22日),见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6册,4241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因此,吕碧城反对将女学囿于培养贤妻良母,而更力求使受教育者成为合格的“女国民”。 

至此亦可明了,吕碧城所谓“完全之人”,实含有家庭与国家两个层面。其中,贤妻良母属于低层级,女国民则更上层楼。对应这两项需求,其女学理想亦视野开阔: 

故以为今日女子之教育,必授以世界普通知识,使对于家不失为完全之个人,对于国不失为完全之国民而已。 

批评“吾国女子之教育,为驱策服役而设”,“故其所及也狭”,自无足取;吕碧城心目中的“世界”于是朝向欧美敞开,以取法乎上:“欧美女子之教育,为生存竞争而设,凡一切道德、智识,无不使与男子受同等之学业。故其思想之发达,亦与男子齐驱竞进,是由个人主义而进为国家主义,故其所及也广。”参照欧美的女子教育模式,吕碧城在《兴女学议》中开出的“普通学”科目如下:属于德育的有修身、文学、哲学、历史、传记、音乐、诗歌;属于智育的有算术、理科、美术、地理、方言(即外语);此外,属于体育的卫生与体操亦应计入。参见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18、21、24、27日。各科的分类虽未尽妥当,其趋向“同等之学业”的意图却清晰可见。 

应该承认,吕碧城在设计女学课程时,未尝没有犹疑。特别是如何处置无法回避的强固的“妇德”传统,确为难题。而本着男女平权、一视同仁的立场,吕碧城先是质疑“女德”一词的合法性——“推其意义,盖视女子为男子之附属物”,带有明显的偏颇与歧视意味。而她所认可的原则是:“道德者人类所公共而有者也。”故“一室之中,夫夫妇妇,自应各尽其道,无所谓‘男德’、‘女德’也”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0日。。由此从根本上否定了“妇德”存在的必要。 

其次则是引进西方的伦理学体系,以取而代之。吕碧城指认:“泰西伦理分四大纲,曰对一己之伦理,对家庭之伦理,对社会之伦理,对国家之伦理,而未闻偏限于一部分也。”若有偏失,即为“不完全之道德”。置换到中国的语境中,“对一己之伦理”即为“私德”。不过,吕氏阐发之际,很快将其转化为“培养女子私德,必授以实业,使得自养始”的议题,“自立”意识于是成为核心观念。“对社会之伦理”讲究的是“守法律,维秩序,以公益为怀”。“对国家之伦理”所需补充的是中国女子历来缺少的“国家思想”。凡此都很清楚。最棘手的实为“对家庭之伦理”,因其原本为“妇德”规范的主体,吕氏在论述时也不能完全排斥。“如孝父母,和昆弟,养舅姑,助良人,御婢仆,睦乡党”,“俾家族之间,日益昌盛”,吕也指为旧日“女子之专职”。只是,吕碧城既要点出其根本弊端在“女学不兴,则乏家庭之教育”;又希望兼及新旧,一并归入“家政学”范畴。而此“所宜急讲”的“家政学”,却很尴尬地置于“德育”中的“实践”项下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0、21日。,既不同于西方与日本更注重家事的“家政学”范畴,似乎仅适用于道德实践场域,又不见具体的课程设置。推想其所以致此的缘由,多半还是出于吕氏内心深处对女子教育差异化的强烈抵拒。 

与之相关的是“物质上之智识”与“精神上之智识”的区分。在《兴女学议》中,吕碧城已发其端。其说虽不完整,如谓“盖物质上之智识相积,道德上之观念即与之相消。苟欲矫正此弊,则女〔必〕以研究精神之教育而后可”,“盖精神上之知识,发达未足,物质上之智识,断不能臻于精密圆满之境”等。如究其实际,所谓“精神上之智识”与“物质上之智识”,乃分属“德育”与“智育”范围。吕碧城特重前者,实有矫正其时教育界“每从而忽略之,而惟致力于智育”碧城:《兴女学议》,载《大公报》,1906年2月20、26、20日。的偏向。而吕之强调“精神上之智识”,也与其同等教育的理念相关。在《中国新女界杂志》发表的一封书札中,她专门谈到: 

……家族之间,相夫教子之道,不仅于织纴尸瓮〔饔〕已也;以间接之力,扶翼社会之风教者,亦非区区物质上之智识而有裨也。欲造成一般为理想之国民,必先造一般理想之女子,必授女子以完全精神上之智识而后可。 

这一“完全精神上之智识”,在此信中,特别举示者为“民权”与“女权”。对于当道“女智开,则女权之思想生”的忧虑,“每谓女子不应与男子,受同等之学业”,吕碧城也揭露其“故为此不完全之教育,以为预防之策”吕碧城:《致篠檃君书》,载《中国新女界杂志》,第2期,1907年3月,93页。的用意。可见,在其呼吁的同等教育中,最让吕氏痛心的是女性精神知识的缺失。 

尽管以接受“完全之教育”、造就“完全之个人”为致力目标,但在女子社会化教育创行初期,吕碧城在激励女子独立的同时,也不断强调“合群”。而“合群”意识的发生,在她说来,也与西方思潮的输入相关:“自欧美自由之风潮,掠太平洋而东也,于是我女同胞如梦方觉,知前此之种种压制束缚,无以副个人之原理,乃群起而竞言自立,竞言合群。”吕碧城:《女子宜急结团体论》,载《中国女报》,第2期,1907年3月,49页。实则,“独立”与“合群”这对相互依存的概念,早在其《论提倡女学之宗旨》中,已作为全文的两个核心要点进行过集中讨论。而且,女子教育“非个人独力所能成者,是则合群之道,宜急讲矣”吕碧城:《为郑教习开追悼会之演说》,载《直隶教育杂志》,第2年第21期,3页。,也很合乎情理。不过,吕碧城的谋求合群,还另有考量。 

对于官方的办学思路,吕碧城其实怀有深刻的不信任。前述痛批张之洞裁撤湖北幼稚园附设之女学堂,即为一例。依照当时各女校“宗旨既殊,门径各异”,“一任其自消自长于冥漠之中”的现状,本来“统归国家摄理,划定规制,编定教科,提纲挈领,而一事权”最为简便,但吕碧城对此断然否决,以为“非吾所敢闻也”。其间的要害在于:“官府兴学之宗旨,恒与国民教育主义相反对。”因此,对于如何“维持而匡正”女学的办法,吕氏的选择是坚持民间立场,“仍求之我国民自治之道”吕碧城:《论上海宜设女学报及女学调查会》,载《教育杂志》,第12期,31、32页。。 

在《论上海宜设女学报及女学调查会》中,吕碧城指出的“国民自治之道”为,“是在我国人之有真心实力者,出其毅力,固立团体。创一机关,以互相稽察,为互相监督”。具体分为二事:一则“创一女学丛报,月出二册,专讲女学,以纯正之宗旨,透辟之识力,主持清议。凡教育之学理,女学之讲义,皆不厌其详。凡学堂之优劣,学课之高下,学制之变更,亦潜心探访,随时登录,褒之贬之,俾知所劝戒”。一则“设立女学调查会”,“实力调查,详明揭示,俾令办学务者,于得失利弊,了如指掌,则有所抉择,不惮改革。且为各女学互通声息,互相联络之机关”。而其目的端在谋求“女学改良”,促进“女学进化”吕碧城:《论上海宜设女学报及女学调查会》,载《教育杂志》,第12期,32、33页。。 

并且,不只是“坐而言”,吕碧城更有意“起而行”。撰文次年,吕即发起创办“女子教育会”,所拟《章程》第一节便开宗明义:“本会以联络同志研究女子教育,期于女学之发达为宗旨。”下设四机构,为研究部、调查部、编译部与建设部,其中“编译部”的职责“分编译教科书、发行女学杂志二项”吕碧城:《女子教育会章程》,载《时报》,1906年8月17日。感谢黄湘金提供出处。。显而易见,吕氏在《论上海宜设女学报及女学调查会》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均已落实在《女子教育会章程》中。严复当年亦应英敛之约请,特为该《章程》作序,对吕碧城期许有加,“既壮其愿力,又望其事之实行也”严几道:《〈女子教育会章程〉序》,载《北洋学报》,第37册,1906年,2页。。只是,发起人志向虽高,愿望虽好,却是曲高和寡,臂助少人,特别是经费难筹,故此会大约仅停留在创议阶段《直隶教育杂志》第2年第14期(1906年10月2日)刊有《女子教育会成立》之“时闻”一则,曾报道:“天津女子教育会,现已成立。订定章程十二条,又附则四条,以联络同志,研究女子教育,期于女学之发达为宗旨。会中分研究、调查、编译、建设四部。凡会员、职员,均以女子任之,男子别为赞助员。经费亦由会员担任。”所述仍为章程内容,未见后续进展。1907年3月《中国新女界杂志》转载《女子教育会章程》时,刊发了吕碧城《致篠檃君书》,内称:“前者曾拟《女子教育会章程》稿,登诸《时报》,而绵力薄弱,应者殆寡。兹特录呈尊鉴。”并期盼其人能“慨允赞助员之任,匡其不逮”(《吕碧城女士创办女子教育会章程》炼石志),可见其尚未成事。,自是十分可惜。 

尽管女子教育会未能如愿实现,但吕碧城以其执掌女校的实际经验,对晚清女学面临的诸多问题确有深透的认识。其所规划的女学课程分属德、智、体,而以“普通学”即现代学科的基础知识为根本,体现出前瞻性。尤其是她对德育科目的构建,突破了通常仅以修身一门施教的狭隘,期望女学生能够获得完满的“精神上之智识”,显示出不满足于智力教育的更高追求。其女学理念的核心是培养个体完足的国民,而要达至这一目标,在教学中亦要求男女“受同等之学业”。这在晚清女校普遍实行差别教育、以养成贤母良妻为主的时代氛围中,自成高格。由此成就的“完全之个人”与“完全之国民”,在其眼中,方能承担起救国强种、争胜于世界的重任。可贵的是,吕碧城倡办的北洋女子公学虽也获得了来自官方的支持,但她并未因此出让女子教育权,反而对当局与女学及其背后的女权思潮的必然对立保持了清醒的认识。其基于民间立场的“合群”意识,也证实了她对女权、女学的执着。 

秋瑾的民族革命“女权”论 

秋瑾(1875—1907),原名闺瑾,字璿卿,号竞雄,别署鉴湖女侠,浙江绍兴山阴县人。二十二岁前,曾随父寓居福建、台湾、湖南。1896年,由时在湖南湘乡厘金局任职的父亲做主,与出身湘潭富商的王子芳(廷钧)结婚。1902年,随捐纳得官的丈夫入京。1904年,参加北京最早的女性教育团体中国妇女启明社活动。当年6月,赴日留学,入东京实践女学校,改名秋瑾。先后参与创办“演说练习会”与《白话》月刊,并重兴已经涣散的留日女学生组织“共爱会”。思想亦趋向激进,加入了包括光复会、同盟会在内的多种革命团体。1905年底,为抗议日本文部省发布的《关于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规程》(简称“取缔规则”)罢课、归国。曾执教浙江浔溪女学堂,继任绍兴大通师范学堂督办,又于1907年1月创办《中国女报》。同时,积极从事革命联络与组织工作。1907年7月15日,因筹划光复军起义被杀。关于秋瑾生平,参见晨朵:《秋瑾年谱(细编)》,北京,华文出版社,1990;郭长海、郭君兮:《秋瑾诗文系年》,见《秋瑾全集笺注》,542~552页,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著作辑为《秋瑾集》。 

从秋瑾的思想历程看,自北京时期到留学日本,恰好经历了从妇女解放到民族解放、从家庭革命到社会革命的转变。不过,在热心政治革命的同时,身为女界先进的秋瑾,始终保持着对女性命运的高度同情与关注。而现存秋瑾作品,除诗词外,均写于1904年留日后,这也使她有关女性的论述具有了别样色彩。 

目前所知秋瑾第一篇公开发表的妇女议题论说,乃是1904年10月见于《白话》杂志的《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白话》为秋瑾与其他留学生所办“演说练习会”会刊,“凡关于各专门学及新理想,议论精确,于国内有应〔影〕响者”的演说,会择优录登《白话练习会简章》,载《白话》,第1期,1904年9月,卷首1页。。故此文应为秋瑾在例会上的演讲稿。 

虽然带有练习性质,并非真正面向大众的演说,但其落在纸面的发表形式,仍然使《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具有普适性。演词从女子的出生被看作“晦气”讲起,历数其遭遇缠足、包办婚姻、受丈夫打骂,直到夫死带孝三年、不准再嫁等诸般作践,愤然质问:“上天生人,男女原没有分别。试问天下没有女人,就生出这些人来么?为甚么这样不公道呢?”这还是以女子日常的生活经验启发其对男女不平等现实的觉悟。而更具秋瑾性格特色的是唤醒女子起而抗争:“诸位你要知道天下事靠人是不行的,总要求己为是。当初那些腐儒说甚么‘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夫为妻纲’,这些胡说,我们女子要是有志气的,就应当号召同志与他反对。”因此,追究造成当时那种男人压制女人状况的原因,秋瑾也必归结为“总是我们女子自己放弃责任”。这就是说,女性的命运其实是掌握在自己手中。而女性的自我拯救又关联着救国:“诸位晓得国是要亡的了,男人自己也不保,我们还想靠他么?我们自己要不振作,到国亡的时候,那就迟了。”秋瑾:《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载《白话》,第2期,1904年10月,4~6页。所谓“卒章显志”,可见秋瑾的呼吁妇女解放,仍是出自救亡图存的爱国情怀。 

这一对传统社会重男轻女、禁锢女性的声讨,在秋瑾未完成的长篇弹词《精卫石》中得到了集中展现。此作原拟写二十回,今存完整的前五回及第六回前半篇的残稿。学界一般认为,第一册一至三回写于1905年秋瑾留学东京时,第二册四、五回为归国后1906年续写,第六回残稿大致草于1907年。参见郭延礼:《秋瑾年谱简编》,见郭延礼编:《秋瑾研究资料》,38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采取弹词这种当时流行于女界的通俗娱乐文体,可见《精卫石》启蒙妇女大众的用心。按照秋瑾的构思:“故余也补〔谱〕以弹词,写以俗语,欲使人人能解,由黑暗而登文明;逐层演出,并尽写女子社会之恶习及痛苦耻辱,欲使读者触目惊心,爽然自失,奋然自振,以为我女界之普放光明也。”汉侠女儿(秋瑾):《序》,《精卫石》,见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秋瑾史迹》,157页,上海,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不过,限于已成部分尚不足原计划的三分之一,故所述仍以“黑暗”居多,“光明”仅漏一线而已。 

《精卫石》开篇虚构了一个东方的华胥国,国王本姓黄,却因后来的子孙好睡,以致“朝上换了非我同族的人”也不知道,官吏们为了荣华富贵,又“不惜杀同胞以媚异族”。这一描写自然是影射彼时的清政权,故与秋瑾专用于此编的笔名“汉侠女儿”相同,充满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在表述过“华胥近日政府的情状”后,话题马上转到“并且数千〈年〉传下来一最不平等、最不自由的重男轻女之恶俗”,“竟把女子看得如男子的奴隶、牛马一样”,“直成了一个女子惨世界”。以此惊动了西王母,要派遣“生前未展胸中志”的女仙与“胡虏未灭遗恨在”的男仙下凡,“大家整顿旧江山”,以完成“扫尽胡氛安社稷,由来男女要平权”汉侠女儿:《精卫石》第一回“睡国昏昏妇女痛埋黑暗狱觉天炯炯英雌齐下白云乡”,见《秋瑾史迹》,33~37、44、51页。的两大任务。在此也显露出秋瑾将民族革命与女权革命集于一身的宏大抱负。 

可以确定,《精卫石》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自传性质,主角黄鞠瑞的故事,实为秋瑾自身心事、行迹的影写。个人的人生遭际,使秋瑾对女性的痛苦具有切身体验。因此,她所愤恨的“束缚女子,愚弄女子”的“野蛮书籍、礼法”、“野蛮压制手段”同上书,36页。,在《精卫石》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揭发。而阅读这部弹词,一个突出的感觉是,在诸种女性苦难中,作者对“遇人不淑”这一类型的“红颜薄命”寄予了最深的同情,花费笔墨也最多。这显然关联着秋瑾自家的婚姻。 

秋瑾与王子芳的亲事,完全是按照传统士绅家庭的规矩,由家长包办而成。秋瑾日后对此多有抱怨,致其兄秋誉章信中,直言为“父母既误妹”,“亦婚姻不能自由之遗憾”秋瑾:《致秋莱子信》(1905年7月下旬,1905年9月12日),见《秋瑾史迹》,176、184页。原未署日期。。除去在王家受制于公婆的压抑,即使王子芳其人,也自有一般富商子弟常见的不良习气。而最让秋瑾痛心的是丈夫的无才学。在写于居湘或入京初期的《谢道韫》一诗中,此意尽现: 

咏絮辞何敏,清才扫俗氛。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秋瑾:《谢道韫》,见龚宝铨编:《秋女士遗稿》,29页,东京印本,1910。 

东晋才女谢道韫以“未若柳絮因风起”一句喻雪之轻柔,胜过堂兄谢朗“撒盐空中差可拟”的质实,遂成才思敏捷的佳话。但秋诗夸赞谢女的才华出众,重心却落在同情其婚姻的不般配。诗中借用《世说新语•贤媛》篇中“天壤王郎”之典,以谢女的“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篇此节全文为:“王凝之谢夫人既往王氏,大薄凝之。既还谢家,意大不说。太傅慰释之曰:‘王郎,逸少之子。人材亦不恶,汝何以恨乃尔?’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所传达的对丈夫的鄙夷不屑与对婚姻的极度失望,自况心事。而从才学考虑,秋瑾认为谢道韫若能嫁给南朝才子鲍照,方无遗恨,表明的也是她与王子芳这位不如意女婿(“王郎”)结合的婚姻不幸感。 

加以东渡日本后,因留学费用紧张,秋瑾与王子芳的经济冲突更形加剧。此时,秋对王的感情,已由不满急转为痛恨,在给兄长的信中,甚至直言“妹已衔之刺骨,当以仇敌相见”。而事实上,留日后的秋瑾与王子芳,无论所思所想还是行为做派,确已有天渊之别。丈夫仍是一碌碌无为的小京官,妻子却已成为胸怀革命大志的新派留学生。原有的情不投,再加上道不合,分手势在必行。王氏既已被秋瑾视作个人婚姻史上的污点,为千秋名誉计,富有独立精神的秋瑾也决意与之决裂。此即其致兄长书中一再提及的:“他日得于书记中留一名,则平生愿足矣。无使此无天良之人,再出现于妹之名姓间方快。”秋瑾:《致秋莱子信》(1905年7月下旬),见《秋瑾史迹》,176、177页。由此方可理解,《精卫石》为何有意改变黄鞠瑞的婚姻状况,只因秋瑾努力想从记忆中抹去那一段不光彩的历史,断不许此天壤王郎“有污英雄独立之精神”秋瑾:《致秋莱子信》(1905年9月12日),见《秋瑾史迹》,189页。。 

而为了彰显婚姻的不幸,本来不过是乏才情、无大志的不称心女婿,到了《精卫石》中,从内心到外貌越发不堪。尤其与秋瑾此时的种族革命情绪合拍,王家靠跟随曾国藩征讨太平天国而发迹的隐私也被发掘出来,愈增重其罪恶。篇中以“苟才”(谐音“狗才”)影射王子芳,已迹近辱骂,叙其家世云: 

其父名叫苟巫义(按:谐音“狗无义”),为人刻薄广金银。从前本是窭人子,开爿饭铺作营生。不知因了何人力,结识了、同里忠奴魏大清(按:谐音“卫大清”)。从此改营钱店业,提携平地上青云。家资暴富多骄傲,是个怕强欺弱人。一毛不拔真鄙吝,苟才更是不成人。汉侠女儿:《精卫石》第三回“施压制婚姻由父母削平权兄妹起萋菲”,见《秋瑾史迹》,102页。 

以下叙述苟才的诸多劣行,与秋瑾致其兄信中抨击王子芳“无信义、无情谊、嫖赌、虚言、损人利己、凌侮亲戚、夜郎自大、铜臭纨绔之恶习丑态”秋瑾:《致秋莱子信》(1905年9月12日),见《秋瑾史迹》,186页。,大抵相同。 

而以此怙恶不悛的“纨绔无赖子弟”,行娶“傲骨英风藏欲露”、“琳琅满腹锦成章”汉侠女儿:《精卫石》第四回“痛煞女儿身通宵不寐悲谈社会习四美同愁”、第二回“恨海迷津黄鞠瑞出世香闺绣阁梁小玉含悲”,见《秋瑾史迹》,120~121、73、71页。的女中英杰,自会引来作者的万般痛惜。除身为当事者的黄家父母外,出现在《精卫石》中的所有人,几乎都对这桩婚聘表示叹惋。而与黄鞠瑞年龄相仿、尚未论婚许嫁的四位年轻女子,由人思己,不寒而栗,说起来更是哀伤沉痛。于是,四女子聚会一堂,“说到女人诸苦处”,话题也以婚姻为中心。江振华甚至叹息:“女子苦处多呢!最可痛的是:婚姻误配与俗儿,惨煞佳人薄命辞。……知己不逢归俗子,终身长恨咽深闺。”众才女的悲观,更因古来如此,愈发愁不可解。与黄女结拜为姊妹的梁小玉情同一体,即以朱淑真、谢道韫、袁机这三位古代才女的所遇非人,痛伤黄妹并己身: 

彩凤随鸦鸦打凤,前车之辙断人肝。淑真枉有才如锦,遇人不淑恨难填。道韫文章男不及,偏遇个、天壤王郎冤不冤?袁家三妹空能句,配一个、高子真如禽兽般。难道是、真个才人多命薄,都无非、父母连姻不择贤。汉侠女儿:《精卫石》第五回“美雨欧风顿起沉疴宿疾发聋振瞆造成儿女英雄”、第四回,见《秋瑾史迹》,131、117~119、112页。 

这些对“父母专婚”燕斌《中国婚俗五大弊说》称:“不问子女之志愿相宜与否,惟凭父母之意见,而强合之,是谓专婚。与请命于父母,要求承诺为之主婚者,大异。盖专婚则父母为绝对的主体;请命于父母,则以请命者为主体矣。”(《中国新女界杂志》,第3期,1907年4月,6页)的痛切控诉,都指向才女与才子结合的家庭理想。其间固然带有秋瑾自身的伤恫,却也真实反映出传统社会中女性丧失婚姻自主权的人生惨境。 

不过,与四女子的痛哭绝望不同,黄鞠瑞毕竟见识出众,且生当国门已被迫打开的近代中国,不但新学已为之启蒙,并有古代才女无法想象的国外游学一途可供选择。因此,在婚期临近、诸姊妹代为伤悲之际,黄氏却能从容不迫说出“求学向东瀛”一策,令众人大开眼界,顿见光明。在黄女讲来,西方男女平权,女子受教育,有学问、有技艺,自可身心独立,是即所谓“女子并且能自立,人人盛唱女之权”。照此行事,在座诸人即不致重蹈覆辙,己身既能自立,择夫便当自主。而其理想的婚姻组合,也从才子才女晋升为“学堂知己”,虽已是人格完全平等,才学却仍是最受关注的素质。于是,一幕行将开演的“天壤王郎”悲剧,在黄鞠瑞率四女子“踏破范围去”、“万里快乘风”汉侠女儿:《精卫石》第五回、第六回“摆脱范围雄心游海岛愤诸暴虐志士倡壮谋”,见《秋瑾史迹》,139、134~137、161页。的胜利大逃亡中,终以喜剧形式完满结束。 

可惜,《精卫石》这部抒写女子与男儿完成光复大业、建立共和国家的长篇弹词既未完稿,在秋瑾生前也不曾公开印行(其中只有第六回残篇作为秋瑾革命的罪证,在《浙江办理女匪秋瑾全案》中印出部分)。《白话》月刊又是在日本编辑、印刷,内地难得见到。因而,秋瑾真正对晚清社会发生影响的论说,仍然主要见诸其主编的《中国女报》。该刊在“经费狠为难”秋瑾:《敬告姊妹们》,载《中国女报》,第1期,1907年1月,16页。的情况下,勉力出版了两期。第三期文稿也已编就,但因秋瑾的迅速就义,而未能付印。 

检索两期杂志,秋瑾以本名或“鉴湖女侠”之号刊载的论说文字并不多,第一期里只有“社说”栏的《发刊辞》与“演坛”栏的《敬告姊妹们》,第二期更仅见卷首的《创办〈中国女报〉之草章及意旨》一篇广告,余外便是译稿《看护学教程》与诗歌作品了。于是,另外一位作者“黄公”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此人在《中国女报》的重要性显然不亚于秋瑾,两期理应由报社中人执笔的“社说”文字,竟然都由“黄公”具名,显示出“黄公”乃是自家人。因而,尽管目前没有更确凿的线索,笔者仍希望能对其人稍作推测。 

依据《精卫石》第六回所述,黄鞠瑞赴日留学后,改名“黄汉雄”,却非秋瑾原拟回目中设定的“黄竞雄”——后者显然与秋瑾已经流传于世的“竞雄”名号相同。此回弹词也极力铺写“真革命党”光复会在各地的分支系统汉侠女儿:《精卫石》第六回,见《秋瑾史迹》,161~168、28页。,亦与秋瑾其时正在组织的武装起义情实吻合。因此,经由“黄汉雄”的性别变异,笔者也怀疑“黄公”实为秋瑾的化名。这也可以解释,秋瑾以本名或人所熟知的“鉴湖女侠”名号在《中国女报》发表的诗文,为何全然不见种族革命色彩,只因这类言说已由“黄公”包揽。更何况,从秋瑾信函中可知,《中国女报》编务完全由秋瑾一人承担,所谓“前瑾至沪,略为料理报事,嘱樊君付印,近可出版。瑾因绍中校事(按:指绍兴大通学堂),友人倩代襄理,故在绍日多。樊君于报中文字茫无头绪,不能代理,故不能不二处兼顾”秋瑾:《致陈志群》其一,郭长海、郭君兮辑注:《秋瑾全集笺注》,444页。,因此,报馆中也确无其他人可以分担秋瑾的主笔职责。 

明白了《中国女报》作者笔名中的奥妙,便可将报中的启蒙文字分为两个层次,即面向女性大众的发言与针对女性知识者的立论。前者以秋瑾代表,后者由“黄公”主持。 

在最低的层次上,秋瑾见于《中国女报》的言说只揭出“我中国之黑暗何如,我中国前途之危险何如”,但究竟何所指,却未落实。因此,“爱国”多半成为秋瑾的自我表白,并不作为对女性的普遍期待。这一低姿态的启蒙预设更进而引导以秋瑾之名发表的论说,其重心均放在“我中国女界之黑暗更何如,我女界前途之危险更何如”秋瑾:《发刊辞》,载《中国女报》,第1期,1907年1月,1~2页。的阐发上,从而凸显了对女性自身解放的高度关注。 

由此看来,《发刊辞》与《敬告姊妹们》二文更像是彼此关联的上、下篇,前者提出对中国女界黑暗与危险的设问,后者作出回答,展现了中国女性生存的现实情境。其中对于缠足、装扮的否定,早有先进者发明在前,算不上秋瑾的特识。秋瑾言说的长处,只在凸显了女性身体被男性拘缚的状况:“这些花儿、朵儿,好比玉的锁、金的〔枷〕,那些绸缎,好比锦的绳、绣的带,将你束缚得紧紧的。那些奴仆,直是牢头、禁子看守着。那丈夫不必说,就是问官、狱吏了,凡百命令,皆要听他一人喜怒了。”秋瑾:《敬告姊妹们》,载《中国女报》,第1期,14页。显然,在秋瑾看来,身体的拘禁实为女性失去自由最重要的表征与根源。故而,恢复女性身体与行动的自由,便成为秋瑾整个论述的基点。而其设定的抗争对象,也首先指向家庭中的男性。 

正是在西方文明、自由理念的观照下,上述男性对于女性身体的桎梏,被秋瑾恰当地概括为女性成为男性的“囚徒”与“奴隶”:“总是男的占了主人的位子,女的处了奴隶的地位。”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全在女性无法自谋生计。于是,为女子设想“求一个自立的基础,自活的艺业”,秋瑾也指明进女学堂、学女工艺、“做教习,开工厂”一途。而女性拥有自立的能力固然有益家庭,秋瑾更看重的实在“可使男子敬重,洗了无用的名,收了自由的福”,不只在家庭中得到男子的尊重,在社会上也可与男子平等、自由交往。其实,比经济自立更上一级,才是秋瑾理想中的最高境界:“如再志趣高的,思想好的,或受高等的名誉,或为伟大的功业,中外称扬,通国敬慕。”虽然关于“名誉”与“功业”的内涵尚语焉不详,但秋瑾所描绘的无论哪个层级的女性解放前景,都昭示出了一个“美丽文明的世界”秋瑾:《敬告姊妹们》,载《中国女报》,第1期,14、15页。。 

这种对于女性自由的热切呼唤,在秋瑾所作歌曲《勉女权》中获得了集中呈现: 

吾辈爱自由,勉励自由一杯酒。男女平权天赋就,岂甘居牛后?愿奋然自拔,一洗从前羞耻垢。若安(按:即法国圣女贞德)作同俦,恢复江山劳素手。 

旧习最堪羞,女子竟同牛马偶。曙光新放文明候,独立占头筹。愿奴隶根除,智识学问历练就。责任上肩头,国民女杰期无负。鉴湖女侠秋瑾:《勉女权》,载《中国女报》,第2期,1907年3月,48页。 

全篇实际是以歌曲的形式,对前述二文核心观点所作的总结与提升。“自由”与“奴隶”的赫然对立贯穿前后,根除奴性方能获得自由与独立,在歌词中已有了最精练的表述。引人注目的尤在《发刊辞》与《敬告姊妹们》文中并未出现的“女权”或“男女平权”词语,在此不但进入标题,也成为整首歌词的焦点。“自由”的真义就是“女权”或曰“男女平权”的实现,而这种权利本应是与生俱来(“天赋就”),那么,女性的牛马、奴隶境遇即意味着应有权利的丧失,收复女权的正当性由此产生。 

只是,这样的释读仅停留在对女性自身权益的关注,仍属前述低层次的要求。而秋瑾对女同胞原本还有更高的期待,所言“伟大的功业”,在《勉女权》中已被具体化为“恢复江山”。与之相关的“中国之黑暗”与“前途之危险”,自然亦指向国家的沦亡。女性因此不只是作为家庭中的母亲、妻子、女儿存在,同时也具有了国民的身份标识,而与国家发生关联。救国于是被秋瑾视为女子理应承担的责任,实践这一理想的女性,方能获得“国民女杰”的荣名。如果我们再引进“黄公”的论述,“女权”在《中国女报》中的特殊意指即可获解。第一期“社说”栏刊载的“黄公”《大魂篇》因此显得意义非凡。 

此文大张旗鼓地宣扬种族革命,“种族之思想”更被作者认定为区分人类与禽兽的界标,得到高度肯定。因此,“大好河山”被蹂躏,在黄文中首先指向满族对汉族的奴役。其次,窃取了汉族国家的满人,又任由异国侵占中国的领土,则为“神州陆沉”的第二义。参见黄公:《大魂篇》,载《中国女报》,第1期,1907年1月,5~6页。种族革命因此需要在民族与国家两个层面展开,反抗满清统治与抵抗列强入侵于是联为一手。《勉女权》中尚嫌笼统的“恢复江山”,至此也有了明晰的答案。 

而在这一以救亡为目标的民族国家论述框架中,“女权”也被委以重任: 

国民者,国家之要素也。国魂者,国民之生源也。国丧其魂,则民气不生。民之不生,国将焉存?……以今日已死之民心,有可以拨死灰于复燃者,是曰国魂;有可以生国魂、为国魂之由来者,是曰大魂。大魂为何?厥惟女权。 

“女权”被作者尊称为“大魂”,端在其能够诞育、铸造“国魂”,使得国民有生气,国家得复兴。而追溯女权之所以具此伟力,作者给出的回答其实不脱其时先进者已经阐发的精义:“女界者,国民之先导也,国民资格之养成者,家庭教育之结果也。我中国之所以养成今日麻木不仁之民族者,实四千年来沉沉黑狱之女界之结果也。”同上,7页。比较亦曾留学日本的女学生林宗素1903年于《〈女界钟〉叙》中所言:“女子者,诞育国民之母。……故今亡国不必怨异种,而惟责我四万万黄帝之子孙;黄帝子孙不足恃,吾责夫不能诞育国民之女子。”林宗素:《侯官林女士叙》,见《女界钟》,1~2页,1904年再版。也就是说,由性别构造所带来的生育能力以及作为家庭教育最早的实施者,都使女性具备了养育国民身体与精神的母体本原的特质。汉族的疲弱与国家的沦亡既源于女界的沉沦黑狱,则汉族的崛起与国家的强盛,势必也要归本于女界。是即黄文道破的:“欲收他日之良果,必种今日之好因。唤起国魂,请自女界始。”黄公:《大魂篇》,载《中国女报》,第1期,8页。 

然而,负有“生国魂、为国魂”重大使命的女界,现实的情况远不能令人满意,其本身即为病体,需要全面医治。“黄公”开出的药方,要义均在革除奴性,而以改变女性无权的处境为开端:“故振兴女界,万绪千端,挈领提纲,自争女权始。”如能“争已失之女权于四千年”,即能“造已死之国魂于万万世”黄公:《大魂篇》,载《中国女报》,第1期,9~10页。。女权因而成为再造国魂的“大魂”。 

而女权如何收复,在晚清也是检验女性意识是否完足的一方试金石。其时已有诸多热心“女界革命”的男子发表了各种论说,但女界先进者仍坚定地发出了维护女性自主权的声音。如林宗素即不以金一的《女界钟》“为我女子辩护”、“代谋兴复权利”为可凭恃,因为,“权也者乃夺得也,非让与也”。即使“彼辈男子,慨然尽举畴昔所占据之权利,一一让与而还付之于我女人”,也不能“保护享受于永久”林宗素:《侯官林女士叙》,见《女界钟》,2~3页。。“黄公”正是延续了这一思路,力言:“(女权)争之若何,亦自为之而矣。幸福固非他人所能赐予者。”并且,不仅于此,黄文对女性其实还另有崇高的期待。 

在这一更高的层次上,“黄公”要求于晚清女性知识者的“名誉”与“功业”已远远超越家庭一隅,而立身于民族国家的高度。不只是夺回女权,“还以助男子,共争主权于异族”,亦被规定为“我女子之天职”。《大魂篇》也在激昂的种族革命与女权革命合一的话语中结束: 

尽我天职,以效祖国,凡我女子志愿所及,即我女子权力所及,当仁不让,夫何吝于先着鞭?噫嘻!兴矣。近以挽狂澜于既倒,远以造国魂于将来。伟哉女权!伟哉大魂!魂兮归来,吾将见之,吾愿买丝以绣之,酬金以铸之。黄公:《大魂篇》,载《中国女报》,第1期,11页。 

而能够担负此重任的女性,自然是“国民女杰”;若兼顾从异族手中夺回主权的使命而言,其命名则以秋瑾在《精卫石》上的署名“汉侠女儿”最为贴切。而此篇所期望于杰出女性的事业,也正是《精卫石》有待谱写的篇章。 

因应晚清女界的现实状况,秋瑾将读者群区分为大众与精英两类,并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对女性大众的启蒙。《白话》杂志、《精卫石》以及《中国女报》中“演说”栏的写作,均属此类。这些基于个人生命体验而产生的文字,带有灼热的情感,体现了秋瑾救国救民的赤诚情怀。其意义也超越了个人感受,而汇入时代的最新思潮。与此同时,《中国女报》也以“黄公”的文言撰述,为女学界中人指路。反映在秋瑾主持的《中国女报》中,即为从最低层次的启发女性挣脱奴隶地位,经由国民意识的加入,最终提升到赋予女子从满清与列强手中拯救中国的至高责任,女子的性别身份也相应地从贤母良妻、国民女杰直指汉侠女儿。而无论隐显,作为秋瑾全部论述的核心理念,实为“女权”。 

何震的无政府主义“女界革命”论 

何震(1886—?),原名班,字志剑,江苏仪征人。1904年与刘师培结婚后,入蔡元培等人发起成立的、具有革命倾向的上海爱国女学校读书,改名震。1907年2月,夫妇一同赴日。6月,在刘师培的支持下,何震作为“编辑兼发行人”,在东京创办了《天义报》。次年11月归国。1911年曾去山西,在阎锡山处做家庭教师。1914年随刘师培入京。1919年刘师培去世后,何震精神失常,以后削发为尼,法名小器。参见万仕国:《何震年表》,见赵昌智主编:《扬州文化研究论丛》,第7辑,80~101页,扬州,广陵书社,2011。 

何震作为《天义报》的编者,过去一直不被认可,近年学界则多持肯定态度。笔者认为,两说都存在偏差。实则在办刊方面,何震初期投入较多,嗣后热情退减,故杂志主要仍由何震的丈夫刘师培支撑。参见夏晓虹:《何震的无政府主义“女界革命”论》,载《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3辑,311~350页。创刊之际,曾在多处登载的《〈天义报〉广告》,已明确将该刊定位为“女子复权会”机关报。参见何殷震等:《〈天义报〉广告》,2页,载《(续办)女子世界》第2年第6期,1907年7月。又,《天义报》自第三卷起,改题《天义》。虽然很快又兼为宣传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主义讲习会”会刊,但刊期到19卷的杂志,多半将有关女性的论述置于“社说”(或“论说”)栏首位,仍体现出对“女子解放”话题的突出关注。而何震本人的写作也如同火山爆发,数量之多在其一生中空前绝后。 

追溯何震的思想轨迹,1907年到日本后,夫妇二人与日本社会党中的激进派多有接触,因而迅速接受了无政府主义。参见万仕国:《何震年表》,82页。何震当年曾坦言:“吾于一切学术,均甚怀疑,惟迷信无政府主义。故创办《天义报》,一面言男女平等,一面言无政府。”公权:《社会主义讲习会第一次开会记事》,载《天义》,第6卷,1907年9月1日,30页。而建基于无政府主义之上,也使得何震的男女平等思想具有鲜明的特色。 

无政府主义最核心的理念是消灭阶级、废除国家,反对一切统治关系的存在。秉持此意,何震等《天义报》发起人也认定,“世界固有之社会,均属于阶级制度”,“均含有不平之性质”,故“非破坏固有之社会,决不能扫除阶级,使之尽合于公”何殷震等:《〈天义报〉广告》,1页。。革命的正义性与必要性由此发生。而《天义报》区别于其他无政府主义报刊的独特处,乃是在所有领域的革命中,将“女界革命”(亦称“男女革命”)放在第一位。创刊号登载的《简章》已宣告: 

以破坏固有之社会、实行人类之平等为宗旨。于提倡女界革命外,兼提倡种族、政治、经济诸革命,故名曰《天义报》。何殷震等:《简章》,载《天义报》,第1号,卷首,1907年6月10日。 

“天义”在何震等人的语境中,相当于“真公”、“至公”,意指天下正义、公道之所在,实以平等为旨归。因此,“女界革命”所要达致的男女平等,本是无政府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何震所言:“盖无政府之目的,在于人类平等,及人无特权。若男女平等,亦系人类平等之一端;女子争平等,亦系抵抗特权之一端,并非二主义相背也。”公权:《社会主义讲习会第一次开会记事》,载《天义》,第6卷,30页。这是从无政府主义的思想逻辑推演出来的道理。只是,何震以“女界革命”居先,还另有深意。 

就人类最基本的关系构成而言,实属男女两性。而自原始社会(何震谓之“图腾社会”)解体,父权制建立,女性即受制于男性。这就是何震等人所谓“世界固有之阶级,以男女阶级为严”。由此,男女权利的不平等,也在最根本的层面上决定了社会的阶级属性,并深入到人们意识的最深处,以致其他阶级关系的改变,亦不能影响男权即男性特权的尊崇地位。用何震的说法,即是女子“贵为王后,其身不可谓不尊,而受制于男自若也”。既然人类平等乃是“天义”,占人类半数的女性无权状况自不可容忍:“使女子而非人类也则已,使女子而为人类,又安能日受压抑而不思抵制乎?”于是,在《天义报》发起人那里,结论也很现成:“故欲破社会固有之阶级,必自破男女阶级始。”而必须优先进行的“女界革命”与其他诸种革命的关联便呈现为:“夫以男女阶级之严,行之数千载,今也一旦而破之,则凡破坏社会之方法,均可顺次而施行,天下岂有不破之阶级哉!”震述:《女子复仇论》,载《天义报》,第2号,4、1页,1907年6月25日;何殷震等:《〈天义报〉广告》,1~2页。在此,“女界革命”显然被认定为具有动摇现行社会结构全局的突破效力。当然,这只是理论推导的结果,占先并不意味着可以单独获得成功,何震即一再强调:“居今日之中国,非男女革命与种族、政治、经济诸革命并行,亦不得合于真公。”何殷震等:《〈天义报〉广告》,2页。另参见震述:《女子宣布书》,载《天义报》,第1号,6页。因此,更值得重视的是何震凸显“女界革命”重要性的思路。 

尽管随着“社会主义讲习会”内容比重的不断加大,当年10月底《天义》第8~10卷合册出版时,更正后的《简章》已将最初列于首位的“提倡女界革命”,替换为“实行男女绝对之平等”何殷震等:《简章》,载《天义》,第8~10卷合册,卷首,1907年10月30日。,并移至五条纲领的最后一项,但其精神仍前后贯通。甚至可以说,经由后者的概括,何震倡言的“女界革命”底蕴也得到了精粹揭示。 

阅读何震在《天义报》的所有论述,不难发现,“实行男女绝对之平等”乃是其统贯的立场与信条。“女界革命”正以此为目标,极言之则谓: 

要而论之,男女同为人类。凡所谓“男性”、“女性”者,均习惯使然,教育使然。若不于男女生异视之心,鞠养相同,教育相同,则男女所尽职务,亦必可以相同。而“男性”、“女性”之名词,直可废灭,此诚所谓“男女平等”也。震述:《女子宣布书》,载《天义报》,第1号,6页。 

显而易见,何震所谓废灭“‘男性’、‘女性’之名词”,并非指消除男女两性的自然特征,而是要求泯灭男女在社会性别上的差异。因为社会性别歧视乃是由习惯与教育等社会文化与制度塑造形成,而在何震的语汇中,这些人为的规范、制度统称为“人治”。 

在批判社会性别的不平等时,何震也采取了和其他女报完全不同的论述方式,放弃了更贴近其时女性日常生活的话题,乃至不涉及各报热衷抨击的缠足、包办婚姻等陋习,而是直抉根本,专一从清理制度入手。《女子宣布书》最典型。何震揭发男女不平等的“古制”,归结为“嫁娶”、“名分”、“职务”、“礼制”四事。参见震述:《女子宣布书》,载《天义报》,第1号,1~2页。其中第一条检讨的是婚制,痛斥男子多妻,明显与秋瑾的《精卫石》更关注婚姻不自由的恶果异趣。 

针对“男女之间,其制度失平”何殷震等:《〈天义报〉广告》,1页。的现状,何震在批判的同时,也要求遵从男女平等的原则,逐一加以矫正。如以“实行一夫一妻之制”,革除婚制中的不平等;以“无论社会间若何之事,均以女子参预其间”,破除职业上的不平等。而其首先身体力行的,则是对姓氏制度的革命。何震尖锐地指出,姓氏所涉关系重大,女子“姓则从夫”这种名分上的不平等,实乃“以女子为男子附属物”的表征。由此,针锋相对的解决之道即为: 

既嫁之后,不从夫姓。如从父姓而遗母姓,仍属不公。故生当今时者,当并从父母得姓(即双姓并列是)。俟满洲革命以降,则男女均去其姓,以合至公之理。震述:《女子宣布书》,载《天义报》,第1号,3、4、2、3~4页。 

虽然因应现实,“双姓”与“废姓”在推行时尚需分别先后,但在首倡者何震本人,自《天义报》创刊始,便已将二者同时付诸实行:第一号目录中所列作者署名均为“何殷震”,正文则一律为“震述”。其关注男女平等的实现以及实行之决心,于此清晰可见。 

而采用“双姓”与“废姓”,也是何震主张“男女绝对之平等”的绝佳例证。实际上,只有从追求绝对平等的角度,何震诸多奇特惊人之论才可以得到准确解读。 

《女子复仇论》可谓何震最有名的文章。其开篇提出的“男子为女子之大敌”的观点,在作为何震“女界革命”论纲领的《女子宣布书》中先已倡言。而其前提是“女子受制于男,已历数千载之久”,故“女子一日不与男子平等,则此恨终不磨”震述:《女子复仇论》,载《天义报》,第2号,1页;《女子宣布书》,载《天义报》,第1号,3页。。可见,看似荒谬的男子为女子大敌、女子要向男子复仇的立说,本是起因于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从而集中体现了女性先进反抗男性特权压迫的高度自觉。并且,何震用激烈语气表述的“复仇”,只不过是“复权”的别一说法,但更突出了其间“实行”的意涵。也就是说,何震是将反抗男权压迫以实行男女平等的自觉行动称为“复仇”。为此,何震甚至一再倡导使用暴力,如《女子复权会简章》规定的两条“对于女界之办法”,一为“以暴力强制男子”,一为“干涉甘受压抑之女子”《女子复权会简章》,载《天义报》,第1号,卷末。,其所惩治的对象也包括了女性自身。显然,何震认为,暴力是在“实行男女绝对之平等”的“女界革命”过程中不得不采用的手段。 

另一“如有以未昏之女,嫁再昏之男者,女界共起而诛之”的规定,更是在当时已引起争议。日本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幸德秋水便表示“不解”,因“爱情为男女交际之要件”,其他均无关紧要,故怀疑何震“仍为古来‘贞女不见二夫’之陋道德所染”。实则,何震之说系由“以初昏之男,配初昏之女”推衍而来,仍是出于谋求男女绝对平等的考虑,并将之推行到人类最基本的欲望层面。秉持同样的理由,在反对“男子多妻”的同时,何震也大力谴责以“抵制男子”为名的“女子多夫”。对何震而言,“平等”比“自由”更重要,她正是以此概括与幸德的分歧:幸德之意“在于实行人类完全之自由”,己意“则在实行人类完全之平等”震述:《女子宣布书》,载《天义报》,第1号,4、6页;《幸德秋水来函》及其后之“震附志”,载《天义》,第3卷,1907年7月10日,45、46页。。这种对“平等”的绝对尊重,以致置于“自由”之上,也是何震区别于其他晚清女权论者的特出之处。 

由上可知,何震那些貌似偏激的言论,其实往往同时兼顾男女两性立言,绝无例外。故其对于“复仇”的界限也有明确的提示:“盖女子之所争,仅以至公为止境,不必念往昔男子之仇,而使男子受治于女子下也。”而何震对于平等的绝对化诉求,正是源自其当时崇信的无政府主义: 

盖政府既设,即有统治机关;而统治机关,必操于男子之手,是与专制何异?即使男女同握政权,然不能人人均握政权也,必有主治、被治之分。以女子受制于男,固属非公;以女子而受制于女,亦属失平。故吾人之目的,必废政府而后已。政府既废,则男与男平权,女与女均势,而男女之间,亦互相平等,岂非世界真公之理乎?震述:《女子复仇论》,载《天义报》,第2号,3、2~3页。 

换言之,只有进入无政府社会,何震所致力的“男女绝对之平等”才可以真正实现。因此,“颠覆一切现近之人治”(对于女性来说,则是“覆人治以弭男权”)何殷震等:《简章》、震述:《女子解放问题》(又题《妇人解放问题》),载《天义》,第8~10卷合册,卷首、5页。,也被《天义报》同人视为实现人类平等、包括男女平等的必由之路。 

要达到男女平等、人类平等的目标,《天义报》在讨论与“女界革命”并行的“种族革命”、“政治革命”与“经济革命”时,也始终坚守了无政府主义立场。 

主张“驱除鞑虏”的革命派,尚可算是无政府主义者的半个同路人。况且,何震本人的思想也经历了从民族革命到无政府革命的转变。不过,《天义报》时期的何震与刘师培已明确在二者之间作出界划。二人联名发表的《论种族革命与无政府革命之得失》对此进行了集中清理。何、刘认为,革命派实行的种族革命仍存独尊汉族的民族不平等观,与无政府革命以“满人之当排,非以其异族而排之也,特以其盗窃中国,握中国之特权”的出发点不同。并且,革命派于“革命之后,希冀代满人握政权”,亦是出于自私自利之心,因此终不如无政府革命纯洁、彻底:“满洲政府既覆,则无政府之目的可达”;而“革命以后,无丝毫权利之可图”,“则革命出于真诚”。因此,无政府革命实为包含了种族革命“排满之目的”,且更高一筹、“一劳永佚”的革命震、申叔合撰:《论种族革命与无政府革命之得失》,载《天义》,第6卷,17~19页;7卷,1907年9月15日,22页。。 

相对而言,努力推行新政的改良派与立宪派则被视为无政府革命的敌人。刘师培专门写过《论新政为病民之根》一文,阐发此意。由何震参与的论说也指认,新政崇信与效法欧美、日本的“伪文明”,不仅将中国传统的“放任之政府”变为“干涉之政府”,“自由之人民易为受制之人民”,加大了无政府革命的难度;而且,对人民的剥削、压制更甚。因此,对所有可能加固清政府的新政举措,何震等人也一律猛烈声讨:“以法治国”被认作“实则贵族、资本家,咸受法律之保护,而平民则受法律之蹂躏”;“建立议院”则“为政府所利用,以病其民”;“振兴实业”“不过为竣〔朘〕削贫民计”;“广设陆军”又“不过为镇压民党及戕贼弱种计耳”震、申叔合撰:《论种族革命与无政府革命之得失》,载《天义》,第7卷,20~21、16~18页。申叔《论新政为病民之根》刊《天义》第8~10卷合册。。为《中国新女界杂志》主编燕斌极力赞美的“女子国民捐”,其倡导者吴芝瑛更干脆被骂为“女子而为盗行”,乃是“吸国民之产,以为腐败政府效忠”志达:《男盗女娼之上海》,载《天义》,第5卷,1907年8月10日,33页。“志达”很可能是何震的另一笔名,《天义》第13、14卷合册所载《女子教育问题》与《经济革命与女子革命》二文,目录页与正文中作者署名之“志达”与“震述”相互易位,此后亦未有更正说明,可见二者本可置换。而阅读“志达”的文字,其思路与表述也与何震、刘师培最接近。。 

在此理路中,作为新政之一的新式教育当然也会遭到痛责。女学也不例外。《女子教育问题》开门见山即指出:“近日女子教育,均奴隶之教育也。不惟亚东为然,即欧美亦然。”在金天翮、吕碧城那里更为先进、属于典范的欧美,依何震等《天义报》同人之见,因其施行“宗教教育”,照样不脱“形式之解放”的窠臼,距离“排除一切奴隶教育”的“思想上之解放”尚远。日本与中国的女校,又“非迫女子为家庭奴隶,即迫女子为国家奴隶,其立意虽殊异,而其为奴隶教育则同”。就中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奴隶”的提法。出于无政府革命的理念,何震等反对以军国主义、尚武精神“提倡于女界”,故指控“仅勉女子以爱国,则是导女子于国家奴隶耳”;而“关于国家主义者,宜在屏遗之列”志达:《女子教育问题》,载《天义》,第13、14卷合册,1907年12月30日,1~2、6页。,自然成为革新女子教育必要的一节。在此也昭示出《天义报》同晚清诸种女报之间深巨的鸿沟。 

更进一步,出于对任何权力的警惕,即认为权力都会带来不平等,所谓“盖人治一日不废,权力所在之地,即压制所生之地也”震述:《女子解放问题》,载《天义》,第8~10卷合册,3页。,何震对“女权”的使用也相当谨慎。在参政权态度上,尤可见出其思考的深入与透彻。无政府主义既认为“政府者,万恶之源也”志达:《政府者万恶之源也》,载《天义》,第3卷,34页。,政府当然也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如要“实行男女绝对之平等”,自须先废政府。在此意义上,何震提出了“尽废人治,实行人类平等,使世界为男女共有之世界”的理想,并指出:“欲达此目的,必自女子解放始。”对先进者视为女权最高级别的女子参政权,何震不仅不予提倡,反断然否定,以为其违背了“国会政策为世界万恶之原”的无政府原则,也势必在女子之间造成新的不平等,故要求“有志之妇女”将争获参政权之心,“易为废灭政府之心”。据此,何震也将“解放女子”的“根本改革”之道归结为“尽覆人治”,而不以女子“对男子争权”震述:《女子解放问题》,载《天义》,第7卷,5页;第8~10卷合册,1、6页。为然。 

由上可知,对于排满的“种族革命”、推翻君主制的“政治革命”,《天义报》指出的光明大道,最终都通向无政府革命。所言“经济革命”同样如此,何震即概括其内涵为“颠覆财产私有制度,代以共产,而并废一切之钱币是也”震述:《经济革命与女子革命》,载《天义》,第13、14卷合册,20页。。其实,无论何种革命,何震等人明示的实行方法均不外“反抗在上之人”一策。而以弱势者反抗强权,除去不能持久的“全体罢业”震、申叔合撰:《论种族革命与无政府革命之得失》,载《天义》,第6卷,15页。之类消极抵抗,便只剩下暴力抗争一途。而这也被何震视为最有效的革命手段,故力言:“特无政府主义,不仅恃空言也,尤重实行。”受其时俄国民意党不断得手的暗杀恐怖行动的鼓舞,何震也肯定:“世界无政府党,以俄国为最盛。”“盖今日欲行无政府革命,必以暗杀为首务也。”公权:《社会主义讲习会第一次开会记事》,载《天义》,第6卷,30~31页。投掷炸弹的女虚无党,于是成为何震对中国女子的最高期望。 

基于无政府主义理想,《天义报》所倡导的“女界革命”以“实行男女绝对之平等”为精义,带有强烈的理论色彩。由此,既造成了何震等人思考的彻底性,不纠缠于枝节,而始终寻求根本解决之道;同时也因悬得过高,不顾及现实国情,躐等而行,渴望毕其功于一役,以致阻断了实际进行革命的路径。尽管其说不乏偏执,但从中透显的思想的深刻,仍使《天义报》在当时的女报界独占鳌头,并光照后世。 

关于编辑体例的说明 

本卷以保留原作初始样貌为原则,具体处理如下: 

1.本卷各篇文章均以初刊或手迹为底本。唯《女界钟》因再版本有修改与更正,故改用此版作底本,参校以初版本。 

2.标点由编者添加,句读及段落划分一仍其旧;若原无句读,即由编者统一断句、标点。 

3.尽可能保留原刊或作者手迹中所用字(繁简转换除外)。尤其是秋瑾遗稿《精卫石》,既属于通俗文学,且时在晚清,故依照古典小说、戏曲校勘体例,保留白字,除非于字典无据。 

4.拟改字以〔〕、拟补之字以〈〉、衍字加【】为标记。 

5.本册为多人合卷,故不设年谱简编,改为在导言各节专论中介绍人物生平。 

2014年12月14日于香港中文大学寓所 

人大出版社天猫旗舰店 | 书香缘电子书店 |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 中国一考网 | 教研服务网络 | 人大社内网 | 友情链接
京ICP证130369号 新出网证(京)字02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1号  有网站下载或登录的问题请联系:010-62515491
邮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62514760 E-mail:club@crup.com.cn